wyn1 wrote:新聞有報兇手在承認犯案後有把自己藏起來的受害人手錶拿出來,光這點就是很重要的間接證物,還有11年前就發現的受害人血跡,在這時也能派上用場。 所以靠一堆間接證物就可以確定是他犯案喔?所以只要你家有血跡然後你有死者的手錶加上你的自白 你就是加害人確定?CSI多看點吧你
4gaypau01 wrote:所以靠一堆間接證物就...(恕刪) 在實務上一個間接證據當然不可能但是如果是好幾個間接證據得到的結論是可以的事實上證據的效力也不是CSI上的pefect match.....而是用機率比方說DNA完全重複的機率.....事實上這傢伙不認罪也沒用因為以前的證據死者的身份確認...加起來已經夠了
各位好像都忘了 [ 蘇建和 ]案了這個案就是很標準的 只靠嫌犯自白 以及証據力較為薄弱的物証 是否可以作為定罪的依據是否真是蘇建和等三人所犯的 不得而知但是本案已經歷過的法務部長(還有其中一位已經當上總統) 沒有一個敢簽名執行為什麼!? 就是因為並沒有直接証據証明三人就是兇手 而唯一的人証也在驚恐中終生攤瘓物証也無法明確的指出 就是三人所犯因此 這的確是台灣司法上的一個大笑話這麼多位法務部長 沒有一位願意針對這樣的案例提出大法官釋憲每一個都在喇賽(包括已經當上總統的那位) 錢領多多 好官我自為之一個案子拖了十多年 在死囚牢裡天天等著今晚是不是會被提去執行 看著隔璧的牢友一個個有去無回我想恐怕這比一槍(或數槍)讓他伏法 更加悲慘百倍吧還有 CSI 是電視影集 不就代表那真實世界就會這樣 請不要拿來比喻另外 李博士是美國人 他在美國執行他的職務 是由美國法院判斷是否採信他的報告台灣不是美國 所以李博士的案例也僅能參考台灣不是沒有法律 是法律多如牛毛 卻無人正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