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sunny wrote:感謝各位大大為何只...(恕刪) 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動你為你好壓榨台灣老闆雇用外國員工應該都會被氣死吧.先進的外國國家都很注重休閒所以才說"態度"態度就是要"多加班.不準準時走"(不然就算你認真做完工作.老闆也會說你態度差)"假日要立刻趕到"."睡正香時要立刻爬起趕到公司"要你認真上班老闆會用"敬業"不會用態度態度就是不求回報的精神啦
如果只是"打工"的話加班還要人家求妳你可以選擇不做這是你的權利~年輕時多半會做不過做久覺得別人根本不是感激你加班最後我決定準時打卡反正不缺那點錢ps. 國外沒做義工這種事情, 不給錢你還可以告他們的而且休息時間多少法規都清清楚楚, 我老婆之前打工天天做12小時的shift理論上要至少3個break (還是4個)結果他老闆只給2個....氣得我想去告發他....不過老婆說老闆人很好不要這樣!亞洲人老闆, 就是會壓榨!
sopsunny wrote:想請問有在國外打工的大大們晚下班的部分有薪水拿嗎?(時薪制) 我也在加拿大, 打工的小朋友超過8小時是1.5倍計算, 加班超過兩小時公司請你吃晚飯, 超過4小時叫Taxi送你回家喲...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是如果是 hourly wages(時薪) 的員工,OT一小時是原時薪的1.5倍,而OT也可以分成四等分來計算,也就是如果超過下班時間15、30、45分鐘都各有不同。如果是salary(月薪)的員工,OT沒有算錢,但是可以換成休假,例如星期六或星期天加班,之後的星期一到星期五都可以選一天補假。
我之前加拿大的一家公司工作時,有個同事因為事情沒忙完,結果晚了45分鐘才打卡回家,後來上司發現了跑去找我同事,我同事就說很單純事情沒忙完,也不需要加班費,可是主管還是很堅持的給了我同事1.5倍時薪的加班費,只是要求他注意下次有加班必要時, 要先跟主管報備國外企業對勞資相關法規都非常遵守,員工下班時間一到大家都是光明正大的直接走人,加班必須勞資雙方同意才可以加,而且一定要給加班費或者換補休,台灣對基層勞工的保護跟國外根本不能比...
風中行者2008 wrote:台灣的員工似乎有一些...(恕刪) 真的...非常同意你說的國外我是不知道在台灣...打工類的工作例:超商.加油站.餐飲業.準時打卡下班好像是一件非常非常奇怪的事可是明明薪水就算到整點阿為何不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