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擬修法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其實以台灣的現況
終身監禁取代死刑 是很OK的

如果無期徒刑(25年)在上去就是死刑
會因為法官個人因素,不敢判死刑,變成無期徒刑
這中間落差太大了....

如果是終身監禁,我相信法官會有勇氣判下去
目前很多以往會判死刑的案件都不判死刑了,只要證據有一點瑕疵就不會死刑,一年死刑判沒幾個,目前沒有終身監禁,無期徒刑假釋比照有期徒刑25年,有期徒刑最高也是25年,造成落差很大,沒判死刑其實關十多年就可出來,像之前清大溶屍案,女主角已經假釋,老實說那次的殺法也是很殘忍,但是並沒死刑,現在的死刑一點也不公平,對照那些等死的44個死刑犯,有很多更殘忍的其實也沒判死刑,那44個只不過碰到會判死刑的法官,既然如此,那早該加入終身監禁,有期徒刑也該增加到100年,關一半能假釋也要關50年,這樣保證有效,就像刺激1995所說,關40年出來,你尿尿不報備還尿不出來,年紀也一大把,性格多衝動都該看開了。
我是想問刑罰的目的為何?
15151515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叫那些反死刑的出錢養那些廢物吧
我可不想把我繳的稅金拿去養那些廢物
之前的一篇文
記得叫網友備份列印起來
原本我還認為大概10年或20年才會廢死刑
沒想到那麼快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486152&p=2
會判刑到終生監禁
應該都是最大惡極的吧
這樣還能假釋本來就很奇怪
不過要養這些人一輩子
也是很不甘心
加一條,如果被判終生監禁者
願意被處決,就給他們個痛快
前一陣子才傳出死刑會影響歐盟的免簽決定,目前所謂西方主流國家都是沒死刑,台灣多小,國際地位如何大家很清楚,你可以不屑大國的價值觀,但是為了少數幾個人渣,我們寧願殺他們來維持正義,但是被西方國家認定台灣是流氓國家,這樣值得嗎?台灣有本錢這樣嗎?把那些人養在監獄到死,其實不必多少錢,但是台灣可以得到裡子,大國隨便給個好處都值得太多,真不知幹嘛不顧一切去殺那些人,搞不好全台灣都被歐洲視為殺人犯,人家價值觀就是那樣,人家就是講話大聲,台灣是能怎樣。
如果廢死

改終身監禁

除非一人一間

不然依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被告犯數罪時,其一罪已受重刑之確定判決,檢察官認為他罪雖行起訴,

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在監獄他最大

~~~~~~~~~~~~~~~~~~~~~~~~~~~
不行 死刑犯非死不可
不然 只是關 哪有社會正義

而且那些廢渣還要浪費資源
廢渣是沒資格浪費資源的

那些大國是個屁
與其 如此看人臉色
不如回歸給中國
中國槍斃廢渣 是不手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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