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天擎 wrote:
有打卡嗎?就影印打卡...(恕刪)


上班的地方 沒有打卡耶 本來說是13:30~23:30 結果每天也都一點多才下班
但是店裡面有攝影機 這樣算證據嗎?

s大熊s wrote:
滿一個禮拜就要給薪水...(恕刪)


那時候跟老闆說 那我的薪水怎麼算給我 他只回我 上一個也沒拿薪水 試用期要我怎麼算

shacker2 wrote:
而且你這是屬於非自願...(恕刪)


今天是事情發生第二天 這樣回去他還會開給我嗎?

DP4 wrote:
黑白來薪資還是要給對...(恕刪)


沒有勞健保耶 現在想到覺得更扯的
當初我去印徵的時候 他也沒叫我寫履歷 直接叫我隔天上班

Gercon wrote:
拍照+錄音 保存證據...(恕刪)


可是已經沒做了 也拍不到錄不到了...
e29025088 wrote:
可以申訴的我們公司曾...(恕刪)

了解 謝謝您
尊爵小黑 wrote:
沒簽約 就給他申訴下...(恕刪)


當初上班到是沒有說到試用期 我會去爭取看看 謝謝黑大
看了你的敘述後,看樣子要調監視器再加上裡面幾位肯幫你做證的人,去勞工局申訴了。
飛飛豆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 如果...(恕刪)


他大概賭你不會去投訴他…

我之前還有遇過跟我說,沒滿一個月,不給錢的…

不過我聽見老闆這樣說時,心裡想的是,你不給我,我就叫勞工局來跟你要
shacker2 wrote:
看了你的敘述後,看樣...(恕刪)

裡面只有他母親跟他而已 監視器是有 但是他會肯給看嗎?

Cerberus666 wrote:
他大概賭你不會去投訴...(恕刪)

最後真的要的到嗎? 勞工局是直接打給她們請她們處裡就可以嗎?
飛飛豆 wrote:
裡面只有他母親跟他而...(恕刪)

這種貪小便宜的老闆,就是吃定你們涉世未深,不敢對他怎樣

作一天就是要給一天的錢,先好言跟他說,你要工資,假使不給

會請勞工局出面!

至於舉證,即使沒有打卡,沒有錄影帶,還是可根據你的口供陳述

你在裡面上過班,對於裡面工作內容,物品擺置,出入動線,總很清楚吧

根據這些陳述,即可證明你在那裡面待過!
這件某通訊行用試用期間不發薪水的事件 終於在9/5日處理完了
我聽著各位大大的意見 到了市政府五樓的勞工局 寫了一張勞資爭議表後
大約10天內 收到一張店家跟員工一起到勞工局開會的通知
再開會的過程 勞工局也表明了 早就沒有試用期這東西了(果然跟板上大大說的一樣)
不管員工在公司服務就算只有一天 也要照給薪水(除非有簽訂某些合約)


勞工局方面希望店家能提出上下班打卡證明
結果店家提不出來 反而說 那我也可以說他沒有來上班(因為沒打卡機)
但是公司沒有打卡機是違法的 可以罰錢的


結論是店家自知理虧 所以直接當下和解 並付該改的薪水


所以 我拿到我的薪水了 謝謝各位大大的幫助
飛飛豆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 如果...(恕刪)

照他這種邏輯
想必勞健保也未幫版大投保
資料收集一下
訴諸媒體
再來是政府機關
有了媒體督促
理論上某單位應該會介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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