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蛙01 wrote:你知道把自己的100塊投下去,和心理不安投下別人的100元你知道差別在哪嗎??一個是屬於你的愛心一個是要找回良心~不是愛心!回版主~隨你處置!我是會再回去消費,告訴店家"好像"上次多找了一張給客人了!笑笑帶過~不然,心一橫就花掉算了!因為...100不是10001000可能是人家一天的淨收入100可能是你吃掉人家一頓飯!可以改天花100or50買個車輪餅,或是蔥油餅請水果店吃裝傻~老闆應該也是笑笑開心做生意啦!人可以好來好去!100沒那摸嚴重~看開點! 用老闆的錢請老闆就可以消除良心???
上禮拜跟女友到竹北吃飯,帳單是五百多,結果我拿一張五百跟一張一百給女服務生,她誤以為我拿兩張五百給她…我當下沒發現,走出店門口才發現,我覺得如果是我當服務生我也會希望客人還我,將心比心馬上就拿進去還,我還很小聲怕她會被老闆發現她找錯錢挨罵,她的表情充滿感激…,還完心裡舒暢而且開心~樓主既然很後悔想必也不是什麼大惡人…以後別這樣吧,不然就捐公益囉
angela000217 wrote:用老闆的錢請老闆就可...(恕刪) 不~我沒這樣說!既然都是說花100or50就是不是花對方那張一百了!不然直接還對方就好了!當然,是直接把老闆的錢先花掉~過幾天再花個100or50買個車輪餅(當然是自己的錢阿!)不然怎摸裝傻,打納涼和老闆好來好去!這摸簡單的道理都想不通~打納涼就是鬼混的意思~這時候~還有良心問題嗎??吃都已經吃了,花也給你花掉了!好來好去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