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去公證結婚就好了花沒多少錢呀又沒有人拿著槍押著你去重點結婚是兩個家族的重要大事很多細節都要考量不要不小心搞到後來人跑了我就見過雙方家長因為一點小事情(不是因為錢)籌辦婚禮的小事情意見相左最後婚也沒結成還有一對也是因為小事情結果被雙方家長記恨在心理結果小倆口婚後都很可憐最後也是離婚收場所以囉!結婚的總總準備你可以多找幾家廠商比價看看不過最好還是順家長的意會比較好
奧斯卡 wrote:我表弟上週結婚因為他..婚禮連新房翻修,花了100多萬結婚很辛苦,沒錯但是婚後的生活更辛苦 .(恕刪) 如果是打腫臉充胖子 , 那大可不必 !給了面子卻苦了男女主角 , 要他們買單 , 很怪的邏輯與方式 .
staywolf wrote:發搔的好想狂罵.. ...(恕刪) 你可以去公證, 不知道現在是多少, 10+ 年前吧, 大概 100 塊台幣,還是要找兩個證人(同學就好了), 公證完後, 請證人吃頓飯, 大概全部不用 1,000 塊.但有可能你會被長輩罵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