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雷島之心 wrote:偶會騎機車帶女友去逛...(恕刪) 可以報警阿~但警察不一定會理你...不過會偷安全帽的人除了腦袋有洞之外...我還真想不出其它理由自己的也被偷過~一開始真的很不爽!但是後想想,那頂汗味超重的...竟然還有人敢拿!?真的是頭殼破去也許會有人認為偷拿只是小事但那畢竟也是用錢買的...忘記戴也是你家的事!何不乾脆自己去買頂便宜的?
愛雷島之心 wrote:偶會騎機車帶女友去逛...(恕刪) 看價值...1000以下的被偷就自認倒霉(然後心想死賊偷摔死別怪我)1000以上的報警留紀錄...安慰自己而已5000以上的我可能會動用人脈靠點關係了
我有去報過警,我是在自己社區地下室被偷的因為管委認為是我自己沒收好,我掛在前面...但我的不爽的點是,在自己住家社區被偷,管委還一付沒什麼事...是我們社區有小偷耶至少也要公告,有報警,有在查之類的...要警告一下吧後來我就去報警,警察有做做樣子,陪我去管理室監視器...但後續當然沒再查只能說那種東西認了吧...因為你不是有力人士,所以小東西很難拿的回來...
愛雷島之心 wrote:去報警懲治宵小嗎?...(恕刪) 我就這樣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被攔警察要開我單我說我要報案~安全帽被偷甚麼時間地點告訴他兩種情況1.開單給你,然後受理安全帽失竊2.告訴你下次不要再這樣了~然後就放你過去...你覺得哪種情況碰到的機率比較大
maydia wrote:有人會因為傘被偷而報警嗎? 這個問題我也想知道!...(恕刪) 「自由時報」 名牌傘被偷走 華航前董座報警〔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華航前董座魏幸雄今年初至家附近的連鎖超市購物,將近萬元的Burberry雨傘放至門口傘架,購物完卻被偷,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找到偷傘的阮姓家庭主婦,她承認是下雨沒帶傘,所以才偷傘圖方便。警方調查,1月3日上午9時許,新北市新店地區下起大雨,71歲的魏幸雄帶著Burberry名牌傘至中央五街的全聯福利中心購物,買完準備回家時,驚見放在門口的愛傘竟憑空消失,他直嘟囔「我的傘呢?」左查右看就是不見卡其格紋的雨傘。市價近萬元的傘失竊,雨勢仍未停,魏某越想越悶,氣得前往新店警分局江陵派出所報案,警方據報調閱監視器,鎖定住在附近的阮姓女子,傳喚她到案說明。警方調查,47歲的阮女無前科,是家庭主婦。偵訊時,阮女支支吾吾地說:「我……我拿錯了啦!」警方再問:「真的嗎?妳進去全聯沒拿傘,出來卻多把傘,不要騙我喔!」阮女才認帳表示「下雨沒帶傘圖個方便」,並將傘物歸原主。找回愛傘的魏某向警方表示:「拿回來就好,我不告她。」但竊盜屬公訴罪,警方訊後仍依竊盜罪嫌將阮女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