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anippe wrote:不好意思家務事 本不...(恕刪) 個人認為不算啊只是提醒 "不特定人士" 切莫移動桌上物品這只是提醒,頂多警告,並無污衊等用語,不算汙辱!!不過為什麼一定要跟阿姨家住同一間屋?經濟因素嗎?如果常這樣,有能力我一定搬走。
JimmyXyang wrote:妳的用字,這叫挑釁,...(恕刪) 不好意思,我把您的話全部錄出來回應,若有不妥請見諒首先感謝您的回應,確實我留紙條有不洽當之處。但是留紙條其實是我阿姨先開始,洗衣機不能洗甚麼,前門打開要先查訪客證件等等...>妳的用字,這叫挑釁,不是汙辱>我覺得無論是哪個,都有點糟糕沒錯>妳阿姨會生氣,正常,如果是我室友這麼作,我也會不爽但是我相信如果室友再三跟您說,不要動她的東西,您就不會去動(當然不是亂擺 我下面會解釋)>無論誰寫這句話,我看了都會不爽,何況是親戚呢我想如果一開始就這樣寫,生氣或是不高興我想我能接受但是已經說很多次了,每次都說"請不要動我東西 因為時間一久大家都忘記放哪">誰說先放下東西的人就是最大的? 這是公共空間哎呀,我桌子旁邊是一個跟我桌子一樣大的跑步機,她的我的桌子後面是她的桌子和書架,比我大三倍原來有默契各自使用的空間,曾經她把我們家的東西打包好後,堆在一旁,開放好拿的地方幾乎都是她的東西。>除非公共空間也放把尺來量,劃地分位確實 客廳是公共空間 但是我想是她先分區 原來要給大家用的車庫她也拿去用>就像一般台灣住宅,公共區域垃圾不落地>你卻讓垃圾落地一樣,即便你早上丟騎樓角落,晚上就會自已拿去倒>也是不ok的我覺得垃圾可能比較不好比喻....很像是公寓騎樓停機車 這裡每戶都可以停兩台,但是我的車卻常常被另外一戶移走,她停了腳踏車或是把我車移到外面。如果她不停,那我停就是占公共空間便宜。但是狀況是我和她都各自佔便宜>你的東西就要放自已的區域內我曾經有自己區域,但是我一不在她就清空打包,把空間讓給她兒子(我表弟)用,但是那裏原來確實是我的個人空間。她現在還說我要用可以回去用,但是三番兩次都被清空,我覺得那已經不是我空間>如果放公共區,可以,但就是要接受被移動>但不代表要接受被移到消失(這不就是弄丟別人的東西嗎)一開始我能接受她移動後復原 但是後來她移動到自己也找不到然後跟我說: 那麼久了我怎麼會記得所以我才直接寫這樣不要動我東西>所以我覺得妳要接受被她移動,但無論移到何處,她有責任還回給妳>同理,她的物品也是,妳可以移,但不可以放不回去>要移就要放回原位,是你們都要有的共識都是我來之後才自己慢慢找 甚至還有找不到 所以只好這樣說>用字條及這種話溝通,你是有點不成熟我認為我說很多次沒效,只好用字條>但清官難斷家務事啦,你阿姨可能也不夠成熟,但這部分就不得而知了,>希望這樣寫的用意不是在鞭妳,只是說出我的觀點沒關係 畢竟是她要我拿出來公斷我很感謝您的意見
coldman123 wrote:個人認為不算啊只是提...(恕刪) 有人拿了票,對了號,入了座,自然覺得不快.....要不,樓主的陳述,對守規矩的人來說,就像最近關渡大橋的有趣公告一樣...挺有才的啊...
robert0861 wrote:版主您不是來討拍,您...(恕刪) 我想放出來公斷 就不怕被打臉家和萬事興沒錯,但是我認為問題主要不在我,我已經忍很多年了寫的裝神弄鬼 就是不希望直接寫"請不要動我東西 謝謝" 這樣的直截但是或許直截應該好一點
coldman123 wrote:個人認為不算啊只是提...(恕刪) 其實本來想寫的比較嚴重 但是還是想說提醒就好而我都沒說要是動了我會怎樣,我覺得只是提醒,或許看的人會覺得諷刺住同一屋簷確實是經濟因素但是其實已經有能力出去 但是家人還在忍讓(當然在她的角度我是"找事情"的)
Aganippe wrote:不好意思家務事 本不..."此桌物品之陳置,乃依照星辰時序而列,切莫移取分毫,以應天地之數也"想請問Mobile01上的大家看到這個會覺得"被污辱"嗎?(恕刪) 天才 你阿姨是怎麼解讀
RICE 1502 wrote:天才 你阿姨是怎麼解...(恕刪) 我也不知道,我問她怎會覺得被污辱,她只說: "你去問所有人,是不是誰都會覺得被污辱"我自認為已經很含蓄提醒加入一點風水或是神怪元素 緩和氣氛結果似乎是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