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幫助一個人,可以少一個人出事情


1023yating wrote:
前幾天再過馬路的時...(恕刪)



在法律沒有免責條款前
防人之心不可無,但保佑自己不要落入這樣的危機。
也不要怪沒人幫你。


路倒時記得拚命蠕動到路邊保命
1023yating wrote:
前幾天再過馬路的時候...(恕刪)


沒捨摸問題~應該是僵直性脊椎炎!
有得過的就知道!

其實常發作的人,是需要吃藥的!
不常發作的人,也是要靠運動和按摩和泡熱水去促進血流!
這主要是血流血壓不足,所以容易在久坐或不動時麻痺!
比一般人更為嚴重!


發作時,等於是半癱瘓或是部分肢體麻痺的人!
沒發作時,其實和正常人無異!


雖然有可能會有被誣賴的風險
但謝謝你為了社會進一份心力
因為有你伸出援手,讓她感受到溫暖!!!

有些時候可能因為擔心會惹事
而讓很多人錯過黃金救援時間呢
1. 助人之心不可少。
2. 防人之心不可無。
我是比較傾向樓主的想法,所以我的順序是這樣。

或應該說:看是不是「急難」?
是急難的話,順序就如上;
非急難的話,順序就要反過來。

但這是「理念」方面,就「實務」來講,確實如大家所說,見到路倒的人,
不應隨意出手,除非本身是專業。
最好是幫忙「呼救」,以及打電話。

清水奈奈 wrote:
溫柔地薄情..
冷漠地親切.....(恕刪)
我和你的看法一樣耶!
但我歸納不出這樣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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