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上面的文章就沒有辦法好好討論嗎?

這真的是很難避免。
因為網路上的人們對於言語說出不需要負責
有什麼就說什麼,反正查證工作交給別人,
導致發言越來越不重視他人感受。
現實生活中一定也有此現象,不過當自己和對方近距離談話
多少會保有一點禮貌。
網路上彼此卻是互不見面,罵完了
網頁關掉就不干自己的事,對於多數不懂得網路禮儀的人
的確是發洩的好所在!
阿雨 wrote:
這真的是很難避免。因...(恕刪)

不見得喔,網路上的發言行為不當還是可以藉由法律管道來訴訟,只是很多人在發言時也許比較沒注意這點而已。
Vicknado wrote:
不見得喔,網路上的發...(恕刪)


這也是01的特色阿.動不動就說我要準備對你提告.那麼愛告就去告.到時在讓大家看看這為提告魔的真面目
Vicknado wrote:
不見得喔,網路上的發...(恕刪)

請問一下
那如果01管理員亂刪文,可不可以告??
AGIMINI wrote:
請問一下那如果01管...(恕刪)


那純粹是網管的水準能力問題.這要怎麼告
S321S wrote:
那純粹是網管的水準能...(恕刪)

嗯...
問題就在這裡...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如果01連自己制定的版規都不尊重
沒有一定標準亂刪文
那又要如何期望網友尊重版規
還給01一個乾淨的空間呢??
AGIMINI wrote:
請問一下那如果01管...(恕刪)

畢竟這是人家的地盤,"管理員"顧名思義就是Mobile01的扛霸子,所以我是覺得他有權力可以刪除他們所認為不當的文章。
所謂提告乃是當對方口出惡言人身攻擊或毀謗其聲譽之明確之行為時可先寄出存證信函並同步採取法律管道,屆時該網站亦會配合將被告之個人資料提供予司法單位進行後續之相關流程。

舉個真實案例,不知各位是否有印象是去年還是前年在某新聞台因有一女子看不慣某同學而在她部落格出言辱罵而遭對方提告,最後在網路部落格辱罵的那個女子敗訴賠償名譽索償一百多萬。
實在是時間有點久遠,要不然我就可以將那篇新聞貼上來了。
AGIMINI wrote:
請問一下那如果01管...(恕刪)


網管當然可以亂刪文 這是網管的領域 呵呵 文的生死是有他們決定的.
要不是有繳錢的VIP去反應說他的帳號被停權結束以後.VIP的天數也沒了.要不是有人去檢舉我想這又是網站賺黑心錢的漏洞
AGIMINI wrote:
其實我真正想討論的是
網路人格權的問題...
網路發言有一定的法律責任
表示說網路上的言論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那如果亂刪文
甚至是亂停權
會不會侵害到網路人格權??

我們不得不承認,畢竟這個論壇是屬於私營單位,無論是空間還是功能均是由Mobile01提供,所謂"拿人手短,吃人嘴軟。"便是這個意思,人家既然已在一開始訂出規矩,我們何不逐一配合其規矩,就算有時候你感到文章內文讓其他人或是管理員感到不適而遭刪文嚴重者更遭停權我倒是認為不妨偶而吃一下啞巴虧反而更能顯得出你的氣度,反之若為此事特別開出一篇文章表達己身所受委屈其實並不一定會有任何效果。
我在一開始就說了,隨著Mobile01的人氣攀升,這裡的會員也就日漸居多,隨之而來的就是素質良莠不齊。所以你得了解不是每個人都會挺你的,我需要你記住一句話『公道不在人心,而乃在於時勢!』
既然知道會有可能遭其他人白眼何不學會適當的沉默呢?發文表達不滿只會有可能變成自取其辱罷了!

但雖說這裡是人家的地盤就得遵從人家訂的規矩,但是此規矩還是無法大於法律,當訂立的規矩與法律牴觸時我想還是以法律為優先,而非規矩在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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