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既然沒證據,
那隨意指控破壞別人一輩子的名譽,誰受傷比較重?
將心比心,
如果別人無憑無據的指控你,
你做何感想?
不爽...
告...
喬大叔 wrote:
不爽...告...(恕刪)

雞排妹也不爽,
雞排妹有沒有告?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沒證據

不代表,對方就是沒做

可能攝影機沒拍到

古代,沒人看到.沒攝影機.沒找到凶器

所以可以任意殺人嗎??????????????
鷹村@@ wrote:
疑 ? 他們還沒收場啊...
我比較想看到最後來個大反轉,來個愛的抱抱大和解
然後那些選邊站硬挺或罵人的路人甲乙丙丁....全成了豬八戒~

熱愛看戲的小妹也是這麼覺得的,
畢竟在事發幾天後那時間召開完全沒有辦法達到危機處理的記者會實在太特別了,

不過有一點小妹看法與您不同,
路人甲乙丙丁,
應該是路人乙丙丁,
因為



路人甲不說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雞排妹也不爽,雞排妹...(恕刪)
Rrrr⋯
A + B = C
然後
1 + B 也要等於C?⋯
但⋯A 不等於 1 啊⋯
喬大叔 wrote:
Rrrr⋯A + B(恕刪)

NO!

沒那麼複雜,
只討論先後順序,

雞排妹跟翁立友兩個人 誰先不爽的?
先不爽的那個不去告,反而叫後來的去告?


A~雞排妹
B~翁立友
C~提告

時間流方向-------->
A-----------> C <----------B


如果A(雞排妹)不爽的時候就去提告了,
還會有我們後續的這些討論嗎?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NO!沒那麼複雜,只...(恕刪)
Rrrr⋯
再一次的竹蒿鬥菜刀⋯
色夫的代數是situation⋯
不是event⋯

還有⋯色夫並不是站在雞那一邊的⋯
別再把色夫往那邊塞⋯謝謝⋯
我朋友的想法可以提供出來讓大家參考,雞排妹與立友
都是他喜歡的藝人,他希望未來雙方都可以有更好的發
展,而非互相打壓或毀滅,自己也覺得蠻有道理的.
虎斑貓妖 wrote:
路人甲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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