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島"茉樹代'聲明稿(唉..公開向被害司機說聲對不起真有這麼難???? )


DiabloIII wrote:
Ma因酒下台XD...(恕刪)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Lisa_Hsu wrote:
你是說這則新聞吧

Makiyo友寄踹人 恐改普通傷害罪

1.新聞中有"恐"字,表示只是記者個人推測,事實上並沒發生

林司機牙齒被打掉很多,以後吃飯都不方便,說沒有永久性的傷害,實在說不通,不知為何要改普通傷害罪?除非友寄賠償林司機所有植牙費用,直到他恢復正常功能,這不是一筆小錢

2.自由時報的立場很明顯,這陣子Makiyo新聞鬧得火熱,自由時報就硬是不報導,好不容易刊登,又是這種內容,可性度有多高令人懷疑。


不知道新聞上這"恐"字的意義為何???
在我個人感覺好像有點為恐不亂的意味!

依法論法, 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就算他們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
因此而輕判!

那也只能接受並尊重!!!

還是有一些人都希望重判關到死!
有這麼深仇大恨嗎???
hitaiwan wrote:
2/10 Makiy...(恕刪)


Makiyo官方粉絲團 關了呢 好可惜

都不能貼佛經了
記得林曉培酒駕撞死人只賠償8百萬!!~

這位司機到目前為止連同友記相關人等賠償+捐款約有590多萬!!~

依照行情來說已經高上許多!!~

被害司機這方是否該適可而止!!!!??

這樣再續許操作!!~還真讓人........

陶瓷加溫 wrote:
記得林曉培酒駕撞死人...(恕刪)


個人覺得賠多少錢不是問題
問題是犯錯的該判的刑責不能被搓掉了
不然以後有些人家裏有錢
是不是看誰不爽就揍誰
然後事後拿錢出來就了事了
事情早點落幕, 讓當事人恢復正常生活及工作。
雙方盡快達成和解, 不要再玩心機了!
功夫阿星 wrote:
個人覺得賠多少錢不是...(恕刪)


那你就請立委修法啊
以後就算是普通傷害罪
一律都不準以和解撤告的方法處理
台灣的法律擺在那裡都多久了?
不是今天才這樣,是一直以來都這樣
你想修理藝人也找點像樣的理由
要不乾脆包括車禍的過失傷害也一併如此好了
以後大家撞傷了人都去關且也要賠錢
大家說這樣好不好啊!



DAVIDC2924 wrote:
事情早點落幕, 讓當...(恕刪)


其實你有沒有想過,司機已經接受外面其他人的捐款了,

也許他真的夠很完全不想和解,因為有200萬已經夠養傷了.

這種想法好像還沒有人說過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陶瓷加溫 wrote:
記得林曉培酒駕撞死人只賠償8百萬!!~

這位司機到目前為止連同友記相關人等賠償+捐款約有590多萬!!~

依照行情來說已經高上許多!!~

被害司機這方是否該適可而止!!!!??

這樣再續許操作!!~還真讓人........

捐款是捐款

賠償是賠償

二種當一種

你真好樣的。。。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煥仔 wrote:
其實你有沒有想過,司...(恕刪)

你好聰明喔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