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太多,騙子不夠用的年代

連傻子都知道,機車妹是為了從政選民代在舖路

幹政治這行,心不夠黑,幹不下去。

傻子太多.....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寂寞的陸仁賈 wrote:
承蒙指教,記得點讚哦(恕刪)
嘉舞芬...
dplantis0330 wrote:
雞排指控肢體接觸&言語騷擾,而翁完全沒針對這兩點提出反駁,實情是什麼可想而知,或許翁真的是無意的,但護航他(翁)的人,不就代表在你們的想法裡就是 "不尊重人".

另外,大家不用擔心,翁遲早會出來道歉的.



你眼睛是錄影機還是身分為絕對證人?

跑到閒聊版還是要刷下限極大值
寂寞的陸仁賈 wrote:
承蒙指教,記得點讚哦...(恕刪)


這是 陸大寫的嗎*0*

好文采,好文筆
虎斑貓妖 wrote:
要證明女方有誹謗故意,
就必須證明女方亂說,
根本沒有被性騷擾的事實,
這樣才能符合故意

你一定幹過性騷擾別人的事吧!
不然就是傷天害理的缺德事?

按照你自己的標準,你要先證明我亂說,你自己根本沒做過的事實。告我誹謗你才會贏喔!
╮(╯∀╰)╭

你不告只會讓大家覺得你默認喔
( ͡° ͜ʖ ͡°)
虎斑貓妖 wrote:
僅為了不懂法律文字與解釋的人

哪個懂法律文字與解釋的人,教你誹謗罪的主觀構成要件?他的老師會慚愧到丟臉死!🤣

你這主觀到底從哪聽來的😒
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你講的有多好笑!

如果你還不理解,只能說資質問題,幫不了你╮(╯_╰)╭
老實說娛樂圈的新聞就這則算是近期最精彩的
還比一堆節目好看多 又有張力
Sweet Macaron wrote:
老實說娛樂圈的新聞就(恕刪)


👍
白雪壞媽媽 wrote:
原來打開是這樣......(恕刪)


蕉哥不說我以為是坐飛機時

專門用來喝水的杯子叫飛機杯

謝謝蕉哥
bmw_m3 wrote:
我朋友的想法可以提供...(恕刪)


不會搞到最後告訴大家

我們要結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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