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cigs wrote:
也不能因為我的留言到...(恕刪)


下面這段不也是在瞎猜嗎?

cigs wrote:
但是不要忘了當時雙方是處於互相不信任的狀態,就算廠商要查,消費者會因此信任廠商所調查出來的結果呢?到時候會不會有人認為廠商是球員兼裁判呢?...(恕刪)

mchammer wrote:
頂一下此篇
我拒買維大力以及南亞食品相關產品


這一棟真的不能沉下去

cigs wrote:
也不能因為我的留言到此為止就胡亂瞎猜呀

你不是說不再回覆?

恭喜中計
郭采潔 wrote:



你不是說不再回覆?

恭喜中計...(恕刪)


表面不在乎,其實很在意
郭采潔 wrote:
可能親友在南亞工作...(恕刪)


應該是自己吧

身為全世界唯一一條百分之百完全無問題的生產線的一員,真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啊

就像當年考上台大都會在門口張貼大紅高中台大字樣,也該做個匾額掛在門口。

這真是一輩子的榮耀啊
剛去大賣場買中元要拜拜的東西

以前都會買一兩罐來喝

不過看到樓主的遭遇

感覺這種處理客訴的方式,真的讓我嚇到了

郭采潔 wrote:
你不是說不再回覆?

恭喜中計


呵呵~趁著人家終止留言後,再試圖把我與廠商做連結,看到一點風就說成雨,連親友都被請出來了。出面說明卻被說成「中計」、在意...還真是好笑呢!  如果自己不說明,是不是又準備說是我默認了呢? 

為了不讓這些人白忙一場,再破例一次來說明:
我本人和我的親友真的與本案件的廠商南亞食品公司毫無牽扯,想要袜來袜去的部份樓友可以不用這麼費心了。

這也算中計,中奸計嗎? 言盡於此,樓下若還有出現什麼袜來袜去與自high文就由你們去吧,與本人無關!

cigs wrote:
呵呵~趁著人家終止留...(恕刪)


別笑死人啦~~

把自己的高度定在"不回應"

又很在意別人說什麼~~

呿~~假清高



正所謂~~八風搬不動,一屁打過江

cigs wrote:
這個事件在司法的定讞判決後,最終還是會回到市場走向的。事件總會隨著時間而落幕,個人對本樓的留言也到此為止,這不是找臺階下,而是該說的都已經說了,再討論下去也不會有交集。至本棟大樓會有多大的影響力來憾動市場,讓我們繼續看下去。。。...(恕刪)


是阿~回到市場走向沒錯!
只要我沒看到維大力在官網對提告一事道歉..
我就會幫它大肆宣傳..
這也算是市場機制,我個人的選擇吧!?


iamdarlong0315 wrote:
是阿~回到市場走向沒...(恕刪)

他說的市場走向
講白話一點
他的意思是:
網路上一小撮人在那邊拒買維大力
人家生意還不是好好的 還賣到缺貨勒
你們根本沒啥影響力 台灣有多少人知道蟻大力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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