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贊成,因為這種方法到最後都會導致心理出問題,手段變得更為兇殘並夾帶報復心理,受害者可能會遭到更殘忍的對待,心理上的快感會比生理還難以滿足,後果其實比不切掉還嚴重可以參考國外某些連續殺人魔的例子,他們殺人不會有任何罪惡感,人對他們來說只是滿足他欲望的"物體"真要一勞永逸除非砍上面的頭不然是沒辦法遏止的....
應該給這些性罪犯有改過的機會,我建議第一次犯罪,先切掉0.5公分第二次犯罪,再切掉0.5公分...不然逐次砸蛋也是可行的。至於那些拿尖物刺人下體的非性侵罪犯,則建議進特殊監牢,每日照三餐敲擊蛋蛋,並提供自宮用鈍矬刀一把,若罪犯受不了蛋蛋敲擊,可選擇自宮(必須自己來)。自宮完畢,每日繼續照三餐敲擊蛋蛋傷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