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遇到這種男人(or不肖攝影師)該怎麼對付他?(內容寫實,不喜勿入)

我也覺得是自找的
女方自己心甘情願~~放縱這畜生亂來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清官也難斷家務事....

真的要告...只能再來一次....
進去房間後,直接衝出賓館 (最好衣衫不整+梨花帶淚...)
這樣證人一堆
保證旁邊路人會直接痛毆一頓
在扭送法辦....

嘿嘿....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
也沒啥好建議的
以A女的例子來說
想告贏~ 很難了~ 只能說證據薄弱~

建議A女~ "眼睛"睜大點
這社會批著羊皮的狼一堆
雖然是老調重談
但這種事還是一再發生

>_<
萬能的天神 請賜與我嘴砲的力量
感謝各位版友的建議

今天也以各位的回應與A女討論過,各位或許覺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A女遭遇此事是活該的
但如開版文提到的,兩人曾有交往關係,只是A女看不慣一個還算有知名度的攝影師,總是說自己沒錢,花費都要還是學生的A女支付,或是藉著工作之便,與多名女性糾葛不清(而且遭遇都和A女差不多),A女也說,自己吃虧過去就算了,但絕不能讓這位不肖攝影師繼續逍遙法外,否則就會有更多的受害者被騙。

看了以上版友的回應後,求助水果日報是個不錯的方法,我與A女討論過後,等到資料收集齊全,不排除採取此方式。

justice_isamu wrote: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雖說如此
但像這種披攝影師皮的男蟲
一定要給他教訓
以免更多美眉受害

加油

支持妳們
謝絕貪腐詐騙,,,以上!
justice_isamu wrote:
感謝各位版友的建議今...(恕刪)


還是要提醒你,證據充足的情況下再去做這樣的事情
不然到時被對方反咬毀謗,搞的一身腥

不過也是要冷靜的提醒你
女方認為男方一個知名攝影師,怎麼會沒錢
為何還跟他交往,還要幫他付賬,還借他相機,這些在法律上來說
都不是男生的錯,是女生自願的
當初交往的時候為什麼不早點看清楚
一定要等到事後,覺得對方不忠,覺得自己吃虧才來心生恨意

說清楚一點,男女交往,男方總是為女方想,出去吃飯男方付賬
買禮物送女方,等到雙方分手了,男方這些也不一定要的回來

怎麼現在反過來,女生就不服氣了
做任何事前,先考慮後果,不要一直都只是為了幫朋友出氣
要是最後男方說服了女方復合,你反而裡外不是人了

我覺得,你情我願的事情,就沒有任何一方有對錯的問題
既然分手了,把借出去的東西拿回來就好,錢?有借據嗎?
不要一錯再錯,糾纏不清

你想讓這個男的身敗名裂是嗎?我只能說,很難,因為很多人小說看多了
男的有才華,有名氣,可是沒有錢,於是女的幫他,希望有一天他能有成就
喔~~~天阿,瓊瑤真是害人不淺
多好的欺騙方式,多好的人財兩得手法,只是看乎怎麼應用罷了
今天你報導他,明天他對另一個女孩哭著說,是你們不了解他
他願意承受你們的一面之詞,但請這個女孩不要放棄他
結果是怎樣,還不是上演另一齣戲碼

人總會清醒的,只是快慢的問題,醒了之後,應該檢討一下自己,是不是讓對方有機可趁
是不是讓對方予取予求,能從錯誤學到教訓最重要

想報仇,因為花了錢,賠了人,不甘心,怎麼沒想到,這些當初都是你自己雙手奉上的
男女感情的事,很難搞懂,等你搞懂了,你已經是局內人,看不清方向了
看完後的第一個想法

請問A女目前有缺暫時性的男友嗎?我想報名卡位先

開玩笑的啦^^|||

其實我覺得這種事常聽說,這樣的傻女以後也一直會有,一個接一個
我不同情她,但我覺得如果這男的真的這麼無恥,應該要請傻女A訴諸法律
(雖然不見得可以告贏,但至少可以減少幾個往後可能會變成A女的傻女)

唉~有時候感情的事是很難說的
當一個人愛的無法自跋的時候,有時候明明知道穩死的,也是會一頭栽下去的
栽一次二次三次...N次.......等頭太大栽不進去的時候,才驚覺完了
更慘一點的也有,為了要再栽進去,用盡一切的方法,只為了頭能再栽進去
(通常到這田地這已經沒救了,就等時間到而已)

所以我想我不同情A女

但我建議A女要站出來,讓那男的生不如死,身敗名裂
(不過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我覺得可以用寫回憶錄的方式表達)
(不要評論對錯,就把兩個人交往的情況真實描述出來)
(再不小心被傳到各大討論區,這樣就不會被告啦)





強制性交對於夫妻間,如果太太不願意,丈夫硬上,仍有觸法之虞
再類推至男女(朋友)上,如果一方不願意,在以前有個名詞,叫約會強暴

從Motel出來,由女方付錢,可以辯解為:如果不付錢,對方(男的)就不讓她離去..(說不定可加個妨害自由)

在被性侵的當時,是出於非自願,與被性侵後的行為,把它切割開來



把這種男蟲揪出來,隔離社會吧,不要讓其他的女性受到同樣的傷害

shiauyu wrote:
不過也是要冷靜的提醒你
女方認為男方一個知名攝影師,怎麼會沒錢
為何還跟他交往,還要幫他付賬,還借他相機,這些在法律上來說
都不是男生的錯,是女生自願的


借他相機事後他不還
法律上來說還是可追討
並非都不是男生的錯


shiauyu wrote:
人總會清醒的,只是快慢的問題,醒了之後,應該檢討一下自己,是不是讓對方有機可趁
是不是讓對方予取予求,能從錯誤學到教訓最重要


我認為清醒之後 提供本身經驗
讓別人別再受害
比檢討一下自己更實際


不然受騙的永遠在檢討自己
騙人的一直在騙
如果沒有這些被騙的提供經驗
大家難道都要被騙過再來檢討自己????
謝絕貪腐詐騙,,,以上!
氣死人的傢伙 不要姑息 把它揪出來
http://coolcarlos.pixnet.net/album

justice_isamu wrote:
(根據A女表示,每次上賓館都是該攝影凹她付錢,該攝影師還大言不慚地說,他從來沒自己付過Motel的錢)(恕刪)


這表示已經不是第一次上賓館了吧....


justice_isamu wrote:
"被強押上車去賓館,但賓館費用由女生支出"(恕刪)


昏到.....真是標準的被賣還幫人口販子數錢

我個人很同情A女,但是單純以事件論,難度還真高......

1.A女已經不是第一次和該攝影師發生關係了,而且用每次....,應該是有長期關係吧,實在很難認定是否是情人間的爭吵還是利益上的糾紛.....

2.如果真的是『被強押上車去賓館....』,A女一路上有很多機會求救,但我想A女大概不想把事情鬧大吧,剩至最後還付旅館錢.....,我想,連定位在『非自願』都很難....

建議A女還是趕快換男友吧........下次被強迫也要勇敢說不,或是聯絡朋友幫忙、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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