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_koko wrote:很抱歉沒有事先說明,...(恕刪) 老實說如果有這麼做...我也不會跟我女兒說吧!!相對誰不希望自己的女兒找到好的歸宿呢!!他有幸福的家庭與另一半,當然我們給予的協助與幫助,甚至可能比對方親家還多.但也是要想個法子讓對方了解這個婚姻不是遊戲.不是你想分就分想要就要...當爸爸的煩惱還真多呢
聘金~~~我的媽阿~~我很認真賺錢了不過也沒什麼積蓄,娶老婆的願望似乎離我越來越遠了如果娶到一個要收聘金,嫁過來又想過著少奶奶生活的人我可能會暴肝而亡吧話說回來,會想做少奶奶的人應該不會看上我吧 白擔心了
lpp wrote:提供個人聽過許多經驗...(恕刪) 滿同意你的說法我現在還沒結婚我覺得我以後也不會收先前兩個姊姊嫁出去我爸媽也表明不收又不是在賣女兒況且對女兒的感情不是錢能拿來衡量的但基於場面的關係還是在桌上擺了錢給大家看之後再還給姊夫畢竟他們籌備這場婚禮也花不少錢如果再拿聘金就如同大大所說不就要讓他們小倆口過著苦日子且女方拿了聘金也許真的會帶給嫁出去的女兒帶來一點壓力再者如果婚後女方出軌造成離婚那男方聘金可以要回來嗎???雖然有人說把女兒養那麼大現在要嫁給你給一點聘金不代表什麼我就覺得這是甚麼觀念呢難不成你把女兒出嫁當作一場交易真的有點奇怪
lpp wrote:提供個人聽過許多經驗...(恕刪) 再補充我以兩個觀點論述1.我是男生如我家庭經濟比女方家庭好即使女方表明不用聘金我還是會給2.我是女生如我家庭經濟優於男方我會表明不想收男方的聘金人在江湖以和為貴啦呵呵錢這種東西就如同政治一樣再怎麼親的人都會為了這些東西撕破臉
我是沒有女兒的,不過我結婚的時候,並沒有給聘金。房子、車子都登記在老婆名下,身外之物沒有什麼太好計較的,我老婆應該是會很關心小孩的,所以我身上也不用有不動產準備留給小孩。由於兩人都要工作,因此家用等都要分攤,不是光由一人支出,這樣才能彼此尊重。每半個月回一次娘家(因為小孩託岳父母照顧),跟我爸就一年吃一次年夜飯,我想上面有人說結婚是少了一個女兒,我爸可能會覺得少了一個兒子。所以個人情況不同,因應措施也不同,不過我建議聘金最好不要收,因為一般窮人家子弟是付不出的,萬一您的準女婿是有一定財力的,這是可以收的,對方應該也不會太反感。
我會收................聘金金額請男方量力而為,在能力範圍內,那怕是幾萬塊也好......轉交給女兒,千萬交待,這是妳的私房錢,不到最後關頭,千萬不要拿出來用......我的女王,以前總愛存50元硬幣,存了好大一筒,問她要作什麼用?她說:"離婚基金"......................無言.......................
先說好~我覺得不應該限定已經有女兒的網友進來討論吧~~~就算還沒有小孩的朋友應該也可以討論~~畢竟所謂的討論就是正反方的意見都會有的~~先說說我的意見吧~~聘金這東西~要看狀況收~~如果我要嫁女兒的話~~我是不會收的~而且那些啥迎娶阿~訂結婚的習俗都免~~小兩口去公證結婚就好~~~然後在請客~~這樣大家都省事~~而且嫁女兒你也希望女兒過得幸福~~如果為了收個聘金~結果讓女兒在夫家抬不起頭~何必呢如果真的為女兒好~那就從小幫她存一筆錢~~等她真的有需要時可以動用就好了~~收聘金來調整離婚後的生活???這個論點滿好笑的~~小弟結婚時很幸運的遇到明事理的老婆及開明的岳父岳母~~所以並沒有給聘金~而且是公證結婚~~岳父在我們結完婚還跟我說"還好是公證結婚~省了不少事~~"我現在還是住在岳父家裡~甚至我岳父還準備拿出一筆錢來我創業~你說這樣我會虧待我老婆嗎??對她好都來不及了~~
佛貝魯男爵 wrote:您大概是指離婚後調適...(恕刪) 你認為離婚後只有女生才是弱者才會很慘嗎,在現在的社會來說我不認為女生就會比較慘房子小孩什麼都是男生的,最起嗎我上段婚姻離婚後房子(我出兩百頭款房貸我出2/3)跟財產(我結婚前約50萬的股票以及結婚約三年來每個月的薪水全部)都是我前妻拿去了(因為要他簽字的條件就是這些),所以現在的女生不一定是弱者,我想大家還是應該站在平等的立場來看吧,不應該用以前什麼嫁到你家就是你家的人了那是指以前大家庭吧,現在小家庭都馬是顧自己夫妻的這個家
不知道樓主在結婚時是不是有被收聘金?如果你生的是兒子,女方要跟你收你所謂的夠存(夠用?夠在離婚後用的?)的聘金(不知道樓主會收多少)不知道你的心情會是怎樣?小弟結婚的時候是沒被收聘金的,因為娘家知道都是小康家庭不需要為了聘金搞的大家都不愉快。當然也沒有嫁妝,因為這是默契問題。不知道樓主如果今天生的是兒子,今天題目不知道會不會是被收聘金的感覺?===============================================================補充詢問一下:不知道如果堅持要收聘金的大大,如果你要收聘金不知道你們嫁妝會給多少?如果男方為了聘金去跟銀行借錢給聘金,那不就結完婚後小兩口先負債,到時候還不是要小兩口一起負擔!那如果你說聘金會跟女方一起過去,那何必多這一次借錢的手續?
佛貝魯男爵 wrote:當然是先跟男方家庭溝通這個觀念嚕,況且大約收拾幾萬吧~離了婚要能正常生活工作等等,也需要一段時間阿!大約這樣吧!!(恕刪) 男方來提親時, 你會先跟準親家先溝通自己女兒離婚以後的生活費, 這位大嬸, 大叔您會不會想帶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