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lie wrote:
我看了,覺得很有用,...(恕刪)


如果警察愛理不理的或態度不好~~請記下人事時地物~還有警員編號

直接在員警面前撥打警政署督察室 02-23219011轉2359 申訴那位員警~~

保證那位員警處理態度會180度大轉變~~~


jeff641125 wrote:
如果警察愛理不理的或態度不好~~請記下人事時地物~還有警員編號

直接在員警面前撥打警政署督察室 02-23219011轉2359 申訴那位員警~~

保證那位員警處理態度會180度大轉變~~~



原來還可以申訴警察,真的是我第一次聽到
以前有一次去警局報案,警察叫我自己回家,不要再來了,
還說 "不知道是誰頭腦有問題"


謝謝這位網友 (Jeff )
真的很謝謝你.
很感激你,謝謝 !
Leelie wrote:
原來還可以申訴警察,...(恕刪)


不用客氣拉~~有時候精神病患真的是一顆不定時炸彈~~

什麼時後會抓狂沒人知道~~

希望能幫助你解決你的困擾~~
Leelie wrote:
首先要打110,由警察來判定,再轉到衛生所.
可是以前的經驗都是去報案以後,警察沒來
恕刪)


打110警察一定是會親自跑一趟的
因為110上面會有報案紀錄
受理警察單位一定會派員警過來了解

同時, 為了避免該身心障礙患者見到[壞人]出現之後退縮,到時否認[犯行]
因為不少身心障礙患者並不是100%心智與理智喪失
很多見到執法人員, 醫療人員, 還是塊頭大看似凶狠的人,又會突然正常起來
因此適度的採證或人證最好還是有

有足夠的證據, 證明該患者有傷害,攻擊...等疑慮的證據
警方會比較容易辦
而且相關醫療單位也比較容易判定
問題也就可能比較快解決

ARCHANG wrote:
同時, 為了避免該身心障礙患者見到[壞人]出現之後退縮,到時否認[犯行]
因為不少身心障礙患者並不是100%心智與理智喪失
很多見到執法人員, 醫療人員, 還是塊頭大看似凶狠的人,又會突然正常起來
因此適度的採證或人證最好還是有


對!說的很對.

因為警察來時,那二個精神病人又知道要躲起來,又變成很正常.
看來,慢慢的採證是最好的方法.
anthonykang wrote:
邪惡是你自己說的...(恕刪)



邪惡 是七樓說的。遇到有精神障礙的人,
要看程度輕重,有些不過是裝傻,實際上
人精明的很,買車停車還記得辦殘障喔。

不會叫的狗,才會咬人。
遇到還是別刺激他 閃遠的好。


個人認為精神病或是愛滋病阿同性戀什麼的
真的對社會帶來了很多不安
政府應該立法處理這些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