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批餐廳難吃 吃上誹謗官司2009年07月21日 壹蘋果訂閱 列印(9) 轉寄(0) 引用() 書籤del.icio.us Facebook FUN-P google MyShare 黑米 Twitter Plurk 點閱(423)很多人到餐廳用餐後會到部落格發表文章,但寫下這種美食部落格可能會挨告!一名網友前往桃園中壢市一間新開幕餐廳,之後在部落格中寫下餐廳食物不佳等字句,遭餐廳業者認為惡意誹謗告上法院。網友雖私下道歉,並且將文章修飾,但業者表示事後曾接過恐嚇電話,懷疑動機不單純才提告。該部落格文章以圖文評價餐點,並提出服務態度需加強,批評食物不夠美味等問題。業者表示,現在看到的文字都已經修飾過,原本更惡毒。業者回憶,六月時兩名女顧客前來用餐,點的鍋燒麵套餐幾乎都沒吃,主要在喝飲料聊天,因為當天沒什麼客人,因此對兩人特別有印象,當時兩人結帳時還跟她說餐點不好吃,她還向兩人致歉會改善,之後從同事口中得知有部落格文章,並且接到恐嚇電話,她懷疑當初發文的動機不單純,才提出告訴保護自身權益。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ID/48921/IssueID/20090721又有最新 新聞了
有人願意告訴那位被告之網友,我願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本人認為以部落格文章及對方提告之理由本人認為有絕大之機會店家會敗訴。並請網友發起抵制該以訴訟恐嚇消費者之店家活動。一起抵制店家惡意威嚇消費者之行為。並請網友發起抵制該以訴訟恐嚇消費者之店家活動。一起抵制店家惡意威嚇消費者之行為。並請網友發起抵制該以訴訟恐嚇消費者之店家活動。一起抵制店家惡意威嚇消費者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