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分享]如果年過30手牽小孩還盯著青春辣妹發呆..你該看看這篇文章

完了...我24 但是已經開始狂掉頭髮跟喝溫開水
沒事晚上泡壺茶, 10點準時睡覺
沒去過pub沒去過room18
看到年輕美眉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Zackbella wrote:
完了...我24 但...(恕刪)


.....mm....這是宅男吧~~~
幸好
我手上的還是冰可樂
不過掩飾不了我已經30的事實
其實我自己對未來也是感到很憂心
但是看起來似乎也無法去改變什麼
只好暫時先走一步算一步了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driver300 wrote:
突然想到,像他這樣的...(恕刪)

印象中好像吳若權似乎在某節目中提到,暢銷感情作家很多經驗談,來自於"統計學".

吳淡如的書中好像也有提過,不過我忘記書名了.

我相信,大部分的資料來自於"收集",然後彙整自己得意見再出書的.

我今年23,每天10點準時上床,
7點準時起床爾偶小賴床.

我的薯條與可樂也很久沒出現.取而代之的是藥膳...

不是溫開水也不是熱咖啡...桌上擺著一杯溫奶茶!!!

小時後老爸都不給我喝奶茶...現在長大了!十年來都習慣奶茶在手.

中年愛看年輕妹妹,哀~~~我的員工16歲我也看到流口水!天阿!!!

心理的惡魔跟天使又打架了
๑SPHINX๑ 男人不怕走進黑暗中,只怕心中沒陽光
關於文中『room18』及 『鐵達尼號』的疑問

個人認為那只是王文華舉的代名詞

表達的意思就是指『pub』及『浪漫愛情故事』

使用『room18』及 『鐵達尼號』兩詞的用意

應該是可以讓讀者更快的瞭解到他所要表達的意思



orochisphinx wrote:
印象中好像吳若權似乎在某節目中提到,暢銷感情作家很多經驗談,來自於"統計學".

吳淡如的書中好像也有提過,不過我忘記書名了.

我相信,大部分的資料來自於"收集",然後彙整自己得意見再出書的.
)


 這樣作不是不可以,只是這樣的作法通常用在「小說」上面。小說也是很常用第一人稱寫的。如果今天這是一篇小說,應該沒問題。
 但它畢竟不是小說,而是一篇散文。我個人意見,如果把這方法套在所謂自己的故事上,會變得有點怪怪的,並且反而突顯出作品內不可掩飾的貧血。
 我還是很希望王文華先生能再重新拾回一九九0年〈性、政治、強暴案〉一作的榮光。台灣最近二十年好像還沒出現一位可以紀錄這個時代、這個地方的小說大師?
湖山鐵道潭尾支線http://s63d0018kim.blogspot.com
driver300 wrote:
突然想到,像他這樣的...(恕刪)


我想到很多曾經出現過的電視電影場景...

婚姻專家不美滿的婚姻...
健美教練去做整容手術...
心理諮商師無法宣洩自己的情緒...

這些都是吧...

如果常看文章...
應該會發現很多文章引起共鳴...
不過故事的真假倒是很多人都會質疑...
(這邊當然是說網路上很多流傳的愛情故事或溫馨小品)
一個人真發生這麼多故事?...
一個30歲作家出10本言情小說...
他真經歷這麼多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該說他濫情嗎?)...
還是抓住了讓你共鳴的"點"...

的確當時沒有"十八王宮"...
傑克也還沒出生...
重點不在這些標籤吧...
說的就是這些地方.這些人...
跟你說各GORGON你會知道?"米奇星"又是啥?
我想KISS對於很多70上下的人也只是Urban Legend...
甚至認為是沒必要存在的爛地方...
就像DISCO之於現在的Lunge Bar...
或許30~40老男人會懂...

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篇文章到底在悼念逝去的青春緬懷過去?...
還是when i die, my head would be high...
我也很愛小朋友啊.無奈小朋友都怕我.逃的逃.閃的閃...Orz...
看了很多感觸~~~
雖然我也才剛邁入 30歲~~~
但是一些相同的經驗我也曾有過~~~
歲月不饒人啊~~~
不過老實說也沒啥好後悔的~~
努力過好每一天吧!!!
我不是愛敗家,只是一堆敗家因子在我腦海中~
仔細的看完,我老了雖然不是那麼的老但也過了30,我還沒機會牽著小朋友看辣妹(還沒有小朋友)但是常常看著現在的高中生,真的會有感覺自己老了,打球的時候不再那麼有體力有速度,現在大家聊的都是婚姻生活 小孩什麼時候生.......過了30才發現很多事情過了就是過了,不可能會有機會再去"年少輕狂",越老剩下的就是越多的回憶。
所以我只好拼命的製造回憶了。
kanghsing wrote:
Room 18?連Sex Agogo的鐵皮屋都...(恕刪)


Sex Agogo是12年前常去的夜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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