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男女曖昧關係扯上金錢產生的糾紛嗎?跟攝影師這三個字有什麼關係?從樓主敘述中也發現, 這又不是第一次被凹錢, 也不是第一次上賓館.人家男女之間的事情起了變化, 外人還是保持距離比較好.我也看過很多例子, 是原本兩情相悅, 後來起了變化,女方以受迫害被要脅之類的為理由告到法院去.樓主好意要幫她無可厚非, 別不小心變成幫她出主意告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