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9999 wrote:
如果電費直接乘以兩倍 (跟民間電廠買貴電來攤平核電電力支出)
你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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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說 物價也因為電費漲 物價順便漲3成 (餐廳 小吃 冷氣..)
薪資不漲...(恕刪)
我OK啊~~~~但電價漲多少、物價漲多少是你用想的就算數嗎?說全漲成現在的十倍不是更嚇人更有用?
ghip1011 wrote:
希望說願意的人,不要等真的廢核了,電費漲兩倍,物價也翻倍
才來說這裡不是人生活的地方,然後跑到國外去....
我願意付出代價也願意留在台灣,有得罪誰嗎?還沒發生的事別扣人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