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女兒的魔女魔人們你們以後會收聘金嗎???

佛貝魯男爵 wrote:
小弟有一雙女兒現在5...(恕刪)


小弟的表姊剛結婚,說說他們的作法。

男方家是很有誠意的致送了大小聘,600+66萬,但是女方家都不收退回了。不過他們的狀況是男女是同學,都有自己的專業及生活能力,而且交往頗久才結婚,應當不會有離婚的問題。

而且男方在婚禮過程中,作足了面子給女方,該有的古禮一樣沒少。高級禮車、宴席也都不錯,在男方中部老家那兒也整理了一處房子,作為新婚燕居,算是賓主盡歡。

另外我表姊還自己貸款,阿姨姨丈出一些,買一棟一千多萬的房子,但是是買在南部女方家附近。我表姊說她老公為了婚禮,也把存款花的差不多了(婚禮大約整個花下來是130萬左右)。他們最近要買車子,就換成男方出錢了。

其實聘金這筆錢,最後也還是拿給表姊夫了,只是在文定儀式上,全數不收,也很給男方家長面子就是了。

我自己的想法是結婚以後是很複雜的事情,牽涉到金錢的問題更為複雜。比如說房貸、車貸、家庭開支分攤、小孩子教養費、醫療、保險、年節敬老金....族繁不及被載。長此以往,算下來其實也都不只幾百萬聘金(更何況很多時候才幾十萬)。

最重要的是男女兩造對於金錢觀念有共識,互相在對方的場子給人家對方作足面子,對方家長也會對這個媳婦或女婿感覺比較好,增進未來相處的關係基礎。

說實在的,婚姻的幸福美滿,並不是幾百萬金錢可以買來的。我相信嫁妝、聘金最後也都是回到新人的生活裡,做為家長的,請不要為了一時的意氣跟面子,葬送了孩子的婚姻。

樓主大人的作法我覺得不錯,但是可能也是先跟男方溝通清楚會好一些。


我來問道無餘說,雲在青天水在瓶
我覺得聘金還是收下,然後再用嫁妝的名義回贈。
因為你可能可以不收聘金,對方不一定覺得可以不收嫁妝。
所以這兩項還是照習俗進行比較不會有爭議。
vincentwang wrote:
我覺得聘金還是收下,...(恕刪)


新人就是會被這些所謂的禮俗給害死~~~

還有人為了這些禮俗該怎樣作連婚都結不成了~~就算結了婚~也埋下日後離婚的一顆地雷~~

所以說~~公證結婚最好~~如果能參加集團結婚更好~~因為集團結婚都會送一些小家電~~

而且人多也很熱鬧~~又特別~結婚證書上還有縣長或市長的簽名~~

像上次新竹市的集團結婚不就送了將近50000元的禮品給新人~~

所以為何一定要遵照這些禮俗呢?? 新人結婚要忙得事情已經夠多了~這些攪豬屎的禮俗能免就免了吧~~

有空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這個討論串~請各位不要當個見錢眼開的父母
所以為何一定要遵照這些禮俗呢?? 新人結婚要忙得事情已經夠多了~這些攪豬屎的禮俗能免就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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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這樣說的,應該都是男生,應該也還沒嫁過女兒

禮俗假如不需要依循

那結婚之後~~除夕夜要去誰家過~~~

大年初一初二要去誰家~~

每年三大節要回誰家過~~~

公婆說的話老婆要不要照作~~

生小孩跟誰姓~~

婚姻本身就是一項禮俗

如果認為禮俗就是攪豬屎~~~那又何苦結婚.....同居即可

何苦又去在乎婚姻帶來的名分

很多失敗的婚姻就是這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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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男方希望女方是個現代女性~~

結婚繁文縟節可免~~花錢可省~~~聘金不用~~~嫁妝愈多愈好~~~

結婚後又希望老婆是個傳統女性~~

三從四德~~孝順公婆~~家事打理~~~生兒育女~~~作下半輩子的傭人....

又希望能婚前免去繁文縟節~~又希望另一半嫁進來之後能扮演傳統當老婆媽媽的角色~~~

時代變了~~~這年頭是有肩膀(經濟實力)的人說話

年輕人要開始接受~~萬一小孩得隨母姓的時代了
cyberforce wrote:
所以為何一定要遵照這...(恕刪)


你有你的意見~~我會尊重你~~但是如果我有女兒我也不會用現有的禮俗把她嫁出去~~

很多事情都是可以談的~~

就像你說的 這些問題~這些有一定要怎要作嗎??

除夕夜要去誰家過~~~
我去年結婚的~今年除夕夜我家人跟我老婆家人一起吃團圓飯過除夕夜
而且是在我老婆的阿嬤家~

大年初一初二要去誰家~~
初一初二我帶著我媽跟岳父岳母一起出遊~~

每年三大節要回誰家過~~~
不好意思~我是服務業~三大節一樣要上班~~~所以都在自己家裏過囉

公婆說的話老婆要不要照作~~
對的就做~不對的幹麼要作??

生小孩跟誰姓~~
這很重要嗎??我個人是無所謂阿~跟媽媽姓或跟爸爸姓還不都是自己的骨肉~~

你說的這些都不是問題吧~希望你自己能早日跳脫出這些繁文縟節的拘束~~~
jeff641125 wrote:
你有你的意見~~我會...(恕刪)


不好意思啊

我也沒有不尊重你的意見唷

雙方的家庭以及婚姻狀況如果你可以處理得如此漂亮

當然是非常恭喜了~~也很替你高興~~

很多家庭各自有很多不同的狀況

有時候長輩的意見如果硬起來~~講再多道理都沒辦法

或許你可以把你如何處理的過程跟理念分享出來~~

幫助我以及其他迷惘的人跳脫你所謂攪豬屎的繁文縟節吧....
收聘金? 又不是賣女兒........

女兒現在還小, 只能說現在要好好教育她,能夠自給自足, 做一個有用的人, 不嫁也沒關係,嫁了被欺負也沒關係, 爸爸已經信託三間店面給你, 爸爸撒手之後, 你還可以收個幾十年的租金......呵呵!
佛貝魯男爵 wrote:
搬家出去要不要費用??因為需要暫時的承租房子需不需要一筆錢??
離了婚男生仍然保有房子(2夫妻一起出錢買的).小孩...等等
太太就是出家門錢也奉獻給家庭了.也瞬間沒有了一切......(恕刪)


離婚了搬出原來的家租房子要不要費用? 要啊! 婚前怎麼住你就怎麼租啊!

這時候財務獨立跟自立更生能力就很重要啦! 有這兩樣你不會身無分文的!

另, 誰說離婚男方仍保有房子? 所謂的財務獨立就是該你的就是你的

你們共同買的房子離婚財產處分當然按比例均分啊

要不就是某方拿錢買下, 要不就是賣掉兩人按照出錢比例分掉, 我身旁就看過這樣例子處理沒疑問啊!

不然就是婚前就做好規劃, 我本身為例, 房子含裝潢家具及日後各種相關費用自己扛下來, 我老婆需要車就自己買車

財產各自登記在自己名下, 這樣日後有任何狀況不都清清楚楚!!

所以才說要財務獨立跟自立更生嘛!

有了這兩樣就算你是一個弱女子一樣可以高唱下個男人會更好的

我的妹妹我會這樣告訴她, 我的女兒我會這樣敎她的!
收不收聘金與否,應該等到時候男方提親時才由雙方協議吧...

大大現在擔憂這件事情,似乎有點過早了點...

以前的年代,聘金似乎是非收不可,不過近年來似乎有比較少了...

話說回來,男方給了聘金,相對的來說,女方是不是也要附帶嫁妝過門??

這好像才是禮尚往來的作法...

弟那時候結婚時,老婆娘家也說要收聘金...

但是老婆娘家那邊有聲明,這筆錢是要給我們小倆口共有的...

女方不算有收聘金,所以也不必附帶嫁妝過門啦...

現在那筆錢,則是以我老婆的名字在銀行開戶,作為我們共同基金的戶頭...

以上提供您參考囉...

佛貝魯男爵 wrote:
老實說,小弟只有想到離婚調整生活的部分費用,所以只會要十幾萬吧..
如果大大以後您可以成功的談到幾千萬...請您教教小弟幾招喔!!
這筆費用是一種預備金,以後也是還給他們小倆口.相對男方如果自己對婚姻沒信心,那當然可以拒絕給...(恕刪)


感覺樓主這父親的觀念有些奇怪.做父母的,應該是教小孩有理財與識人的能力吧!到了要嫁娶時,也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怎會是拿聘金給女兒做"離婚基金"呢?
你跟親家拿聘金,那他們不是要跟你拿嫁妝?不是一樣嗎?還是只收聘金不給嫁妝?那跟賣女兒差不多..
小弟有兒女各一,到他們嫁娶時,我希望聘金與嫁妝都不必給,幫助兩個新家庭,讓他們快樂生活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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