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chan wrote:.如果取得告訴人和解,可請求原告訴人到時開庭時不要到庭,在沒有主要證人的情況下,..(恕刪) 問題是之前以經倒扒人家一把現在原告人會不防那位強者我朋友才有鬼搞不好不到庭又被背後刺一刀誰幹啊?
aikon029 wrote:感謝您的建議但起訴前...(恕刪) 之前的和解應該沒成立吧!所以檢察官才會撤銷緩起訴!所以才要勸你朋友先在一審開庭前"完成"和解程序!也就是該道歉的道歉!該付的付一付!雙方都在和解書上畫押!這樣在一審開庭時,呈給法官看才有效力!...民事賠償一般都是跟著刑事判決走的,但是如果有和解,民事的賠償自然不會存在囉!反正原本很單純的事,偏要搞得很複雜,還要背一個前科紀錄!...只能說一切都是自己找的!......
這就麻煩了對方怕本來那份和解書,最終還是會被拿來告詐欺所以不會再私下和解要當庭和解也就是說開庭前是不會和解的實在不忍心叫他自求多福tsaichan wrote:aikon029 wrote:感謝您的建議但起訴前...(恕刪)之前的和解應該沒成立吧!所以檢察官才會撤銷緩起訴!所以才要勸你朋友先在一審開庭前"完成"和解程序!也就是該道歉的道歉!該付的付一付!雙方都在和解書上畫押!這樣在一審開庭時,呈給法官看才有效力!...民事賠償一般都是跟著刑事判決走的,但是如果有和解,民事的賠償自然不會存在囉!反正原本很單純的事,偏要搞得很複雜,還要背一個前科紀錄!...只能說一切都是自己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