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衣服捐款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新光三越DM
請注意封底有LL活動
請幫忙備份
小畫家一直貼不上去
要檢舉的可以出動了
還是有義賣字眼
新光三越也皮很癢
這次看社會局怎麼處理


http://www.skm.com.tw/edm/str110/20100422_MOM/index.html

那些病童的家屬應該要感謝一周刊,還有01偉大的鄉民

因為從一件100變成一件380

若不是鄉民熱心公益,那280的差價還不知道在哪裡勒!!
所以要感謝鄉民吧!!




幫忙備份一下!! 又是義賣又是愛心的~ 哼
anthonykang wrote:
這叫作行銷搞得好像是...(恕刪)

太棒了!!!
寫的真入我心阿

唉~~明明是危害大眾對於「公益」的信任,

卻可以「被害者」形象自居,向媒體裝可憐…好像將今天開賣T恤的內容都講清楚了,

大家就不可以追究過去錯誤?

若黑人真付諸法律,小弟,略盡棉薄願出1000元…

懶的寫信可以打1999

看市政府怎麼說.....

1999
1999
1999
最好是有用啦...
好奇怪歐 有誰可以解釋 為啥被大家砲後 成本可以瞬間少掉二百八十元
這....成本控管太強了

X的 做善事沒錯 但是收人一百 五十元自己藏在口袋裡 剩下五十再捐人
誰不會做阿 噁心死了
算算看
280/380=.74
也就是沒被砲時 可以自己放入口袋74% 又有免費的廣告可以贊助
其實真的很聰明
再掰任何理由 有人會信嗎


白人指出,從明天起,「Love Money」的愛心潮T全交由新光三越販售。售價580元的T恤及380元的兒童圍兜,在分別扣除180元 (含稅)、130元 (含稅)的成本後,其餘金額待活動結束後,全數捐給「財團法人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T恤每件捐助新台幣380元、圍兜每件捐助238元。

白人也再次解釋之前每件捐出100元,預留197元的做法,是為了執行下次「Love Money」活動時,先代墊款項;愛心潮T的所有收入一樣全數用作公益,只是時間先後問題。
只要學商的人
都不會相信他

而且以稅法上來說
他的做法不能減稅了

-更正說法

anthonykang wrote:


這叫作

行銷
...(恕刪)



我寧可他一件賣兩百.........去賺他所謂的成本價


380的部份 我自己捐,也不要用他的名義.....


這部份我自己跟上帝說。
白人??

漂白了喔 不過人黑掉了很難白回來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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