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可能追究到底吧..已經花費的大量時間成本,莫名被告..得到 0不如花費更多時間,得到一個解答..我想接下來一定是不划算的..意氣之爭?,從某些角度看是吧..我一直想知道:如果一個閒閒沒事的,抓緊別人不願浪費時間的心理..到處興訟.賭別人不會告回來.打贏了賺,沒打贏不用賠.累積起來也是一筆小財..那倒變成時間成本低的人利用空閒賺錢方法了..並且讓高生產力的人無法工作.對社會總體也是危害.法律上有制止這樣事情發生的方法嗎?
fisheries wrote:經典分享文!! 大推...(恕刪) 這一篇的確值得收藏...我覺得小康一開始的建議是不錯,但是有些事情的目的並不是結果,而是過程dodoba21 wrote:unstone wrote:買家懷疑賣之前隱暪故障事實,不懷疑才怪。 先承認你就是買家吧,免洗帳號好用嗎?不滿意可以不買,賣家有強迫你買嗎?這篇主旨討論的是不合理的砍價,你扯這麼遠幹嘛? 去查原始那一篇,發現回unstone第一篇的dodoba12真是超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