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中壢KIKI屋無所謂的顧問律師 ,林姓負責人說要告顧客毀謗和侵權都是唬人的!!

台中小康 wrote:
有人願意告訴那位被告...(恕刪)


雖然跟你不同路, 不過你這種行為真是太值得讚賞了, 社會正義靠你了.
最新消息:
站不住腳的kiki屋少東
已經將他的無名關閉........那這樣老闆娘還去告?
改名叫傻bb屋,老闆是不知道,現在各行各業,成也網路敗也網路?
講那麼多
不會找記者或律師還有法官去吃看看
真的難吃的話就是難吃
不用多說
可不可以請個人去吃吃看,

如果結果真的很難吃, 那就證明那一個網友說的是事實不構成毀謗了
如果 有人去吃了

願意做證



這家店東西很難吃


如果證人說難吃 越來越多

那豈不是就證明東西真的很難吃

台中小康真是好鄉民~

已經在該網誌留言看到「在 www.mobile01.com 上有個ID為台中小康的律師願意給格主免費法律諮詢,若有意願請格主上01聯絡一下。」的文字~

不過,小弟我對與案訴訟的程序不太了解,一般到警局作筆錄到法院的流程為何?像這個案例的真正「受害者」會收到什麼樣的通知?若因此裁定不起訴,或敗訴,需不需要為此向興訟者求償?
中午在衛星電視上看到此新聞!!

真是汗顏哇!!

我只能說 開店就不怕人吃 有批評才會進步
科技始終來自於"惰性".....越懶越進步
版主要小心阿
沒多久01就會收到存證信函以及要你的基本資料的相關文書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