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31 不起訴處分 及應變方式~)終於輪到我了....著作權到案通知~不過.....這部我沒下啊!!!

沒做就別承認,即使有下載也別承認,只有ip
他們是拿你沒辦法的ip無法成為證據
你不承認這案子即使到檢查官那通常就是不起訴
就算起訴也別跟對方和解,起訴就開庭這案子開庭也判不了東西的,最後不是無罪就是不起訴
當然再開庭前對方的頌棍也早知道判不出毛來
所以在開庭前就會不停的威嚇嚇唬你要你和解
當然是別妥協就對了,以免慣壞這些廠商
這類文章看到最後的結論就是

1.IP不能代表是"誰"下載影片或散撥影片

2.IP只能查到當下的時間點,是哪一個用戶在使用,頂多看到申請人資料

3.IP在網路上是可以偽造的

4.根據通保法規定,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才能向電信服務商調查IP相關資訊
所以他們所提供的IP使用者的資料來源是否有疑慮?

5.IP並不能當作直接指向犯罪人的證據



Peter015038 wrote:
可以把整個D槽下的a...(恕刪)




人家都快急死了

你還在這邊說這個風涼話...

我非我 wrote:
2017/3/31...(恕刪)


以解決 不起訴處分~

詳情在原文內~
不是我潑冷水,先別高興得太早, 還會有後續.......
105年9月我收到不起訴處份書,心頭的大石頭終於放下
105年10月對方再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告, 要求10萬元的損害賠償
""因為我無線網路沒有設定密碼""
依民法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今年1月有通知到調解庭,因人在國外沒去,現在又有公文,要我提出答辯書.
這兩天寫好會寄出去,看後續吧.

隨然我覺得法院是不公平的, 但我還是很有信心會沒事.
無線網路沒有設定密碼 這也可以告

這會不會太扯了

什麼時候分享網路不設定密碼也是犯罪了

那路邊一堆公用免費WIFI也是 "公開密碼"免費大家用

公家機關也有免費WIFI

咖啡店也有免費WIFI

拜託這樣告真的太扯了

沒有反制的方式嗎


這麼扯還要擔心對方可能告成功

就可以知道台灣法律多讓人心寒了




我非我 wrote:
2017/3/31...(恕刪)


真恐怖,以後就用第四台的電視盒錄就好了。
hcl1206 wrote:
不是我潑冷水,先別...(恕刪)


我有設密碼~
不過你說的我沒多擔心~

他是在玩文字遊戲~
"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
這句是說 在當事人因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不法侵害他人權益.......
雖然你沒設密碼~
因為已經不起訴~
就已經可以證明侵害他人權利的不是你~
所以當然也就沒有所謂的故意或過失的問題~
我非我 wrote:


我有設密碼~
不...(恕刪)

我對的是得利影視,也許有所不同,就看他們是不是善甘。
基本上他不會贏,我也在答辯書中向他求償拾萬的精神補償費,
我應該也不會贏,但至少有做,搞不好遇到仁慈的法官體諒我受的煎熬。
等案件結束,再發帖給大家參考


hcl1206 wrote:
不是我潑冷水,先別高興得太早, 還會有後續.......
105年9月我收到不起訴處份書,心頭的大石頭終於放下
105年10月對方再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告, 要求10萬元的損害賠償
""因為我無線網路沒有設定密碼""
依民法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今年1月有通知到調解庭,因人在國外沒去,現在又有公文,要我提出答辯書.
這兩天寫好會寄出去,看後續吧.

隨然我覺得法院是不公平的, 但我還是很有信心會沒事.(恕刪)

第一,無線網路沒有設定密碼視為"過失"或"故意"?法律上,這是絕對站不住腳的!

第二,民法上的要求損害賠償,原告需負"舉證"的責任!你就要求對方必須"詳列",

因為你的無線網路未設密碼,所以造成他們十萬元的損失"清單"!

(網路上所流傳他家的影片是不能歸咎於你的頭上的)

第三,民事訴訟敗訴的一方需負擔"裁判費"的,千萬不要用任何理由和解(免費也不行),

讓對方付這筆"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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