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各位對偷竊、強盜、性侵贊成使用鞭刑嗎?

我只有想到一個性侵的刑罰耶!

就是讓兩個性侵犯互相肛,照三餐肛,關多久就肛多久~~
這麼愛插,就讓你插個夠!!
多麼有人權概念,也不打也不殺,還讓他們過爽爽!多好!
第一步應該先廢掉"人本"吧
人本太超過了,連處刑都要插手干涉
不贊成
因為我常常拿我哥東西來用xd
(話說兄弟 是本是同跟生鄉間何太極)
其它的事就不用鞭刑了

但對於無事實根據亂爆料 一百次爆有一百二十次都假的那個立委
鞭刑是一定要的啦
若是有千刀萬剮刑 用來對這個立委 應該也算剛好而已

砍掉四肢(或是五肢) 弄成人彘 應該蠻好的 當然人家那片假髮還是要給他留著啦(這就是人權了啦)
不贊成,因為不文明,而且應該也達不到效果,不過個人讚成嚴刑峻罰杜絕任何犯罪.
其實台灣根本就還不需要用重刑....現在的問題不是刑不夠重...
而是太容易假釋...還有破案率太低的問題~~
動不動就假釋...刑期都是判好玩的...有誰會怕....
我不贊成什麼鞭刑..閹割之類的...問題在於他出來後還是會再犯..
而且會因為心理產生變態報復而變的更暴力...

我覺得應該廢除有期徒刑最高二十年限制..改採無限制累積刑期..
然後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不得假釋..如強姦犯...
不贊成,非常時期用非長手段,那回到兩蔣時期,不是更好,直接槍斃,除非到了非這樣不可,否則不樂見到這樣.一件簡單的的事情,會有一連串的影響層面,過之,是不好的.應該從刑期,刑度,改散,還有適度的讓犯人,感受到被侵權的感受,非保護犯罪者人權,這是我覺的最重要的.最看不貫的是保護犯罪行為人的人權及因勞房不夠所以減輕其刑.不過這也只是單方面的,還有犯罪者出來,的生活等問題,應該都要有效的管理.這才是本.重點是真的不能讓犯罪者做監像度假一樣 .

Dennis pan II wrote:
台灣幾時才能沒有黑社會~

黑白兩道一直以來都在互相利用,難道你不知道嗎!

看了以上的回文,各位善良的鄉民,
還是有殘暴的一面~我是說,對付「加害者」真的很心狠手辣~
(不輸阿拉伯世界,小弟怕怕~;…「仇恨心 」真的能取代「恐懼」的心理)

我覺得,「好人」的口袋裡,還是要有「惡魔的武器」,世界才會和平!
(現今世界的現況,即是如此)
這「武器」是用來對付「壞人」保護「好人」,

現今社會,好人難當,而且盡受委曲,
我覺得沒必要,這樣有人會喜歡守法嗎?

趕快立鞭刑法……用力鞭下去!

(我覺得鞭刑只適用在社會治安上,可別用在政治上對付異己,
否則小老百姓又會有苦頭吃了!)
性侵的直接判死刑!
鞭刑啊?太小兒科了。個人認為何不成立台灣的731部隊?通通送進去做人體試驗。例如:脫光光丟進攝氏零下的環境,看看多久會掛掉;或是若干人排一排,一顆子彈打一槍,看看能「一石幾鳥」;或是拿SARS病毒來製作疫苗;試驗傳染病的傳播方式及速度......等等等等

玩笑開完了,說正經的,這些刑罰,個人認為要一鬆一緊啦。亂七八糟的時代,就要嚴刑峻法,大家就不敢作亂;等到大家習慣奉公守法之後,又可以寬鬆治民;等到鬆過頭又開始作亂了,又可以嚴刑峻法啦!如此循環不斷,就是歷史啦!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