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ARDMIT wrote:從哈佛大學高才材生接任總統後就好像沒有所謂的死邢刑了就算那些垃圾再怎麼爛 都還是小馬哥及x部長的心頭肉 不能槍斃的...(恕刪) 錯誤,從台大律師接任總統後自民國94年開始,就不執行死刑。
昨天新聞說警員獲得不起訴處分了我是覺得三萬元太多了啦!!如果那個癱瘓活40年40x12x3萬=1440萬太多了吧!!那大家應該恨不得那位少年因執行公務讓他中彈身亡至少警員壓力沒有那麼大吧!!況且她是正當使用槍械我覺得再這社會上 好人不一定有好的待遇或對待特別是濫好人 這個警員就是一個例子要被民代 家屬 還有長官的壓力等待終於證明那個少年是罪惡之人大家才知道警員真的是無辜的那段時間這警員的壓力一定很大在此向這位員警說聲 感謝您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