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駕駛請多尊重行人一點吧

我是很希望大部分路口應該改成車流與行人號誌分離的設計,也就是行人號誌四方綠燈時,四方車流全部紅燈,這樣行人還可以穿越對角線。我看到台北有些路口是這樣子的,希望能夠廣泛設置。

還有在台灣撞傷行人的刑事民事責任太低,所以駕駛人都不怎麼害怕。在美國開車,看到行動不便行人要過馬路,可以說是「嚇得」遠遠要停下來,就算沒去撞到,你逼得太近把他嚇得跌倒,官司也吃不完的。以前一個在數學所工作的室友,清早要去研究室,行人號誌綠燈,穿越馬路時被一個剛整夜party回來無照酒駕的年輕人撞倒拖行,嚴重腦震盪,雙腿骨折,後來坐了很久很久的輪椅,人也變得遲遲頓頓的。原本他要出國唸書的計畫就喊卡,研究助理的工作也停了,對方好像也沒賠到多少萬(一直喊沒錢)。如果再美國應該是會賠到要破產。

不能說國情不同民情不同,我們就不去想法改善。也不是一直講美國多好等等,美國社會也有很多狗屁倒灶的事。其實在台北,也漸漸有較多受過良好教育的駕駛人對行人很客氣尊重了,會爭道的大多是營業車輛或是年輕氣盛的。

我覺得現階段應該將交通號誌的設計改一改,大部分的台北駕駛人你給他紅燈,他還是會停下來,如果你只給他有限時間的綠燈要右轉,而人行道也相同綠燈,其實駕駛人也會很頭大,不轉過去要變燈了,可是行人又很多。我以前曾在台北開車數年,這種情況下有時燈號變換兩三次我都還轉不過去,都被後車叭死了。如果號誌能改成行人專用綠燈時間,雖然要多等一個燈,可是人車不爭道反而比較順暢。
No day but today!
落後國家=車輛行駛權大於行人路權

先進國家=行人路權大於車輛行駛權


各位覺得是哪一個勒?

人民公民素質不長進,老是覺得開車最大,行人慢吞吞

政府又無能,無法改善台灣的步行環境,台灣堪稱步行者的地獄

說句老實話每天在路上看著那些下課的可愛小學生

要邊走邊從騎樓的機車與路邊違停車輛佔用的位置中穿來穿去

還要閃避身邊來往行駛的車輛,過斑馬線時也左右轉車輛也不禮讓

一台又一台的從小學生的面前衝過,等車過完了小朋友才敢過

大家將心比心,感覺又如何?

很羨慕先進國家的人民

起碼走在外面,都還有完善的"人行道"可以行走

台灣的人行道哩?

舉目所及都是那些該死的騎樓






台灣這樣就受不了

請再搭遠一點的班機到對岸開開眼界

回來之後你會知道你有多幸運是來台灣了

Kevin4931 wrote:
台灣這樣就受不了請再...(恕刪)


要比較應該是要跟好的比才對吧....

ChanSP1970 wrote:
從美國回來移居台北也快一年了...(恕刪)


看到這句只覺得

你在找死嗎?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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