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各位對偷竊、強盜、性侵贊成使用鞭刑嗎?

現在的政治家都法律系的高材生~
有漏洞一定清楚~
沒洞的,自已修一修、改一改就搞定了~
以上是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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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家在人民面前說一些人權的屁話~
真正了解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感覺,能有幾人呢~
法律是要保護守法的人~
犯法的人沒必要談人權,那些人權團題去吃屎吧(在我眼中是裝清高、聖人)~
^o^
我舉雙手贊成,尤其是哪個器官犯罪
就要用力去鞭那個器官,才不會再犯.
有什麼樣的社會有什麼樣的人....

生命無價阿.....到不如學對面的 送去勞改 - -ll 或修修馬路吧.....
wrote wrote wrote:
wrote wrote wrote:
鞭刑我贊成,但要實行於哪幾種犯罪,
我覺得這個需要再討論

至於性侵用鞭刑我不贊成,
其實大家會發現,
性侵加害者大部份心理都有點毛病,
搞不好越鞭越變態!
而就算你把他的弟弟切了,
他還是有可能以其他方法去性侵女性,
所以我覺得有條件的無期徒刑,
就是要在監牢裡做工養活自己,這樣比較好!
死刑只是給他一個痛快而已,沒什麼效果.....
萬一被栽贓的話
不就被砍手砍腳
有的女生真的陷害你
說你性侵 白白的小弟弟被鞭刑
不就冏了
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能放過一個
那被錯殺的人 誰來還他們清白與公道
尤其是現在腦殘媒體那麼多
法官還沒判刑,媒體已經先判你死刑了
若真的是清白的,媒體還會特別在新聞上
報導說"對不起社會大眾,是我們報導錯誤嗎"
現今的司法真的很公正嗎
檢察官真的對犯罪嫌疑人有利即不利所有事項做出最詳盡的偵察嗎
法官真的有秉持司法正義的精神來審判案件嗎
我覺得還要加油
我不是不支持對真的有幹出喪盡天良的畜牲施以酷刑
只是前提就是要檢察官及法官應確實做好上述事項
否則說真的
如果哪一天我們自己或家人被誤會誣告而受到刑罰
那才真是天大的不幸呀
鞭刑=口=

直接死刑比較好

免得他以後繼續坐牢出來又犯案

死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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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台灣早就要實施了不要每次說說都不去拖動法案

對於犯罪的人我們還要先跟他講人權,有沒有搞錯呀!

當她們在犯罪時 有顧慮到那麼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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