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manlim wrote:
蔡振南:維大力!
巧克力:蟻大粒?
蔡振南:維大力!
巧克力:Is it good to drink?
蔡振南:汝飲看[勿愛]。(恕刪)
他的廣告早就說明了他的產品特色啦
只是大家都以為是老外發音不標準...
結論...蔡振南是錯的

muguet wrote:
依照這種邏輯,那以後是不是每個人買東西回來都要錄影存證再開箱呢?
消費者就是花錢買來的東西,東西出問題,製造廠商必須要負責,中間運輸過程和經銷商的配送,製造商都要負起責任
為何???
因為消費者購買的物品上面印有生產公司全名,也表示信任該公司生產的產品,既然產品出了問題,生產公司必須要負責處理...
如果該公司要提這種告訴,必須舉證來證明這件事是樓主加工偽造,沒有充分證據情況下,否則很難成立
看了兄台的回文,基本上都是幸災樂禍...
弱勢的消費者遇到消費糾紛,各縣市政府都有消保單位可以尋求協助和諮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