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假設台灣人一個人基本開銷一輩子是3千萬10輩子就是300000000元靠腰~~~~你也太小看台灣人賺錢的能力了 貧富差距是很大的也有人一生就有數百億左右的錢了光是離婚給前妻的贍養費就要3億!!!那為什麼好野人還是要工作咧~?
ace0156bbb wrote:我們假設台灣人一個人...(恕刪) 我這個比諭只是比諭...當然有人可賺上百億,10輩子用力花還是花的完啊,所以我的重點不是能賺多少,是已經賺夠了怎麼還要繼續賺,樓上有大大提出權力啊,成就感,我都可以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