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各位對偷竊、強盜、性侵贊成使用鞭刑嗎?

我贊成...犯性侵的...剪掉重練.......... 也不錯
性侵!!!

唯一死刑!!!

而且不可以讓他太愉快!!!

一定要痛苦到死!!!

這是我唯一不能忍受的犯罪!!!

讓那些雜碎痛苦致死吧!!!
各人造業各人擔...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的!!as same as L.O.V.E
贊成...強姦犯要割纜趴才行...
呵呵...沒犯法的時候怎麼講都可以...真的犯了又深怕人權不彰....
別人的孩子打不痛...自己的孩子最好皮都不要碰一下...

我想既然要防制犯罪,那就徹底一點,最好是連家裡的廁所房間都要裝連線攝影機...
不然怎麼知道誰有沒有偷偷躲在自家的廁所房間裡幹壞事...有道理吧!

鞭刑打在屁股別人又看不到...這怎麼能算刑罰呢...不如打在臉上...
這樣不出十年,台灣滿街都是爛臉的人...畫面可壯觀的呢...
即使台灣過半數以上同意,法律有可能修嗎?
我想大家都明白一件事
台灣有很多事都容易被泛政治化
就算真有人提議,對手黨團馬上拿"人權"還是其他拉哩拉雜的來批
剛看完,很多人對人權團體很反感
說實話,這些團體不見得對台灣沒有貢獻,
只是很無奈在現今的時代都被當政治擋箭牌
人家有自己的理由及憑證,只是被擋久了,大家反而忽略對方的理由

我對類似的刑罰贊成(不一定是鞭刑啦)
只是......這種爭論性的法規通過是幾乎不可能的

另外,有很多偷竊跟性侵犯是腦子或心理有異常
不是靠鞭刑就能校正的
更不用說關個幾年就好
我贊成嚴刑峻法,
但標準如何就很難拿捏了。

贊成 +1

那些人權團體跟正義魔人有相似的感覺...

只要確定不是冤案
支持重判啦
跟罪犯說人權
無疑讓受害者受到二度傷害
受害者的人權在哪
最好在加入一條~

闖紅燈者在他闖的路口進行鞭刑以惕道路使用者,相信馬上沒人闖紅燈.

對不起,我是來亂的
其實大家都會犯法~例闖紅燈之類的
可是在犯法(成功的犯下罪行)的同時,會產生受害者(讓對方身心重創)的這類型,才是大家同意的條件吧~
闖紅燈(前提是成功的犯下,肇事就不是成功的犯下),會讓政治家或者交警身心受創嗎?
有些人會說,自己會犯的罪行就說的沒那麼嚴重~
相信大部份的人,聽到闖一次紅燈要罰6000元或其它更重的處罰,那會闖紅燈的機率一定會降低~
所以也相信鞭刑對想要偷竊、強盜、性侵的人有嚇阻作用~
因為預防(嚇阻)重於治療(行刑)~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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