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檳榔西施襲警過程截圖(被摔前的關鍵問題 + 推倒前、後截圖)……………………討論法規問題的網友請“和平討論”

按照慣例...
大概不久時日以後會看見該女出現在談話性節目上
然後進軍演藝圈..數月後消失..= =
條子沒事去人店裡找麻煩這才是主因吧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鄉民指出內衣秀等等的...(恕刪)


我家就住這附近,
因為中和中正路這幾家檳榔攤就在上北二高交流道的要道上,
車流量非常大,
這些檳榔西施穿著清涼的招攬客人,
不論是要買檳榔的或是純觀賞的車輛常常讓中正路堵塞,
甚至有駕駛因看西施而發生事故,
所以我認為這跟情色或是藝術談不上關係...
天殺的水瓶 wrote:
因為中和中正路這幾家檳榔攤就在上北二高交流道的要道上

所以我認為這跟情色或是藝術談不上關係...

這段我知道,很多檳榔攤~

+1.......有人就是搞不懂,喜歡拿內衣走秀來跟檳榔西施比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osamu wrote:
==========...(恕刪)
顏如憶阿......沒什麼不會很正
1.請問一下大家,執法人員 可以任意進入人家營業場所或民宅嗎(除非現行犯)?那搜索票的定義?臨檢時 ,執法人員要先表明身份,不然我身份證拿給他會出問題的(所以警察最怕臨檢到司法人員)! 這是第一時間 該女應該贏在這點
2.警察人員 表明身份後 被臨檢者或查詢者要配合臨檢 且開啟東西都要求被臨檢者自己打開喔(不可警察人員打開,以免被栽贓)!執法人員應該贏在這點
成功是天賦加上努力
jannowu wrote:
1.請問一下大家,執...(恕刪)

嗯…………
1. 是現行犯。
2. 顏某贏了嗎?

法律問題前面已經討論到爆了,這部分…您 LAG大了。。。。。。
覺得警方濫用職權的鄉民呢?? 這篇新聞怎麼沒人跳出來講話??


吳姓男子4日於台北縣板橋未戴安全帽被警員攔下,他向警方求情不要開單被拒後,惱羞成怒,辱罵警員「開什麼鳥啊」等字句,隨後揮拳毆打兩警員並摔壞警用電腦,兩警員將他壓制在地,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罪嫌法辦。

4日傍晚,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警員宋文凱、陳嘉賢於和平路、五權街口取締違規,發現33歲吳某沒戴安全帽,攔停後吳某告知工作不穩定,沒錢付罰單,希望警方放他一馬。

警員宋文凱告知取締是為維護騎士個人安全時,吳某轉而罵警員「你抓什麼鳥啊」、「靠杯啊」,還揮拳毆打宋文凱右手,因吳某身材十分壯碩,兩警員合力才將他壓制倒地,期間兩警員頭部、身體挨了數拳,警用電腦也摔壞。

新聞連結

這篇新聞,出動兩名員警壓制,奇怪了,怎麼沒人跳出來大喊濫用職權??
一樣執行公務、一樣被辱罵、一樣的壓制、一樣的罪名
莫非挺西施的鄉民看到.........................他是男的?? 所以活該死好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覺得警方濫用職權的鄉...(恕刪)

因為西施是日本人?
警察是韓國人?

這都是現在社會意識型態害的
大眾都是非不分了
發生一件事情先問的是當事者身分而不是事由
吾的頭像不是狗.....是德國動物園的北極熊弩特...幼熊樣
beardoll wrote:
發生一件事情先問的是當事者身分而不是事由

在網路上
女的.......值得同情,錯的也能掰成對的
男的.......死好活該拉,活該被壓制

法官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鄉民有女判生,是男判死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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