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經可以安撫的客戶,卻敗在兩個白目身上

說個我在米國加州開餐廳之遠親的事吧..

有次餐廳外的騎樓,因地面潮濕(當時外頭還下小雨)
結果幾位路過的人中,有位老兄在騎樓滑了一腳,為此
聽說因腳受傷,告上了法院......

結果該餐廳因未善盡警示與保持地板乾燥受罰(金額不小)
,假日還強制社區勞動!

這算冤枉嗎?

身為服務相關行業的人們,豈可不慎之!
沒有同理心,沒去關心傷勢,是要如何才能安撫啊?
我影片沒看錯的話,最先安撫的那位業代說了一句:難道要她向你下跪嗎?這類的話.如果換成我我也會更火大.

要付出關心及幫同事付出關心才能得到諒解.
其實他的意思是,誰叫你用頭撞我們的車~

你用頭撞我們的車,沒向你要修車費就要偷笑了,現在還反向和你道歉,你還不接受~

可能他們整群都是這個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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