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過那篇文章之後我有感而發,對於保全盡責在執行他的工作(門禁管理)這個區塊我試蠻認同的,
但是關於加班只能算一半補休一半報加班我是很不以為然,之前公司的急單都已經變短單了
部門網頁也有公告說 "因為景氣突然大好" 加上之前鼓勵請了一些菲律賓回國
裁了一千多個台灣員工這點倒沒提到,請同仁多多配合加班
而且前一陣子公司徵來了一千現場OP全部都是約聘,聽說以後技術員要慢慢改為約聘(派遣)的方式了..

至於關於是否都可以全部報加班,副理會努力幫忙爭取看看

且加班未來會被約談,奇怪AUO不是之前說領先政府法令嗎 ?
加班算補休是正常的?因為沒來上班也會有新水??加班報兩倍是公司給的福利??

還有聽說加班三次無到開除?

另外想請外一下,現在有那些公司休假日上班可以報加班的? 請簽到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