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zenMaiden wrote:災害中心總指揮原由公共工程部長擔任總指揮,現在換成交通部長一個認為外援不切實際,一個把外援物資認錯為救濟該國國民的部長兩位正副總統,兩位正副行政院長都沒人敢扛嗎? 小小的糾正一下 應該是委員會主任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sor 沒複製好
華楓 wrote:一切依法行政 ...(恕刪)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之組織)第七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有些 "東西" 專喜歡鑽法律漏洞搞出一個名詞叫 "總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