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子女的現金贈與(當年度未超過220萬元),要列入每年五月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申報嗎?贈與未超過所規定的贈與稅免稅額的時候,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嗎?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 台北市是指當地國稅局總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