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菱自小客車停至於街巷路口,車子不是我的,但是否可以拖吊?
我跟本市的交通大隊有不一樣的見解,想看看鄉民們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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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明一下為什麼要看看鄉民的想法:
這台車已經停了兩天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報了案當天並未見處理,火大了到交通大隊填寫違規舉發,剛剛打電話來說明,對話內容大略說明...
交通:先生,你舉發的照片並沒有任何線號(紅線),分局沒辦法拖吊!!
我: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是不能停車?
交通:是呀,但因為沒有線號,我們沒辦法強制拖吊!!
我:所有的交岔或十字路口都有線號嗎?
交通:有呀!!(請問除了大型路口有黃色網線外,街巷路口有畫線號嗎?)
我:那在你的認知上,我照片停車的地方是交岔道路路口嗎?
交通:是的!!
我:那依你這樣講,那我是不是可以把車停在沒有畫線號的十字或交岔路口??
交通:當然不行,這是違規的。
我:那我有個朋友在台北也是這樣停,就被拖走了!!
交通:各縣市的執法不一樣,台南這邊偏向重理。(他的意思不見線號不拖吊)
我:.....(那要法做什麼)
交通:我可以幫你轉台南市交通局申請該區域畫紅線。
我:....那就麻煩你了。(我已經無言了)
交通:那地上的盆栽是哪戶的你知道嗎?放那樣是道路障礙,我會請永康分局去移除。
我:我不知道!!請強制移除吧!!(車子你不拖走,你們交通大隊只看到盆栽是道路障礙)
交通:那這件舉發就這樣處理,我會轉請台南市交通局申請該區域畫紅線。
我:喔!!
這是我跟交通大隊的對話,講話都很平和,但總覺得這樣不太合理,後續我就跟本市的交通局申請劃紅線...
從網站下載表單,填完後不知道要寄到哪,打了電話給台南市交通局...
我:小姐,我要申請道路規劃禁止停車,單子寫完要送到哪??
小姐:可以寄到本市交通局的網站,是哪種路段要畫??
我:街巷交岔道路路口要畫
小姐:不是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能停車!!不用紅線可以依法告發拖吊...(喔!!果然有做功課的)
我:是呀,我就這樣跟交警講,但他說還是要依線號!!
小姐:他們就是這樣,那整個本市路口不就都要畫紅線了!!哪個單位??
我:你們的交通大隊。
小姐:!&*(&(@*&&!(#^!&*^#(!^#&*(!^&...(念了交通大隊一大堆)
所以我覺得交警的想法很矛盾,是我的法條錯呢?還是交警觀念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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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的交通局效率真好,上午填單下午就打電話來,會安排公所去畫置紅線;我也跟他說明了現狀,他們局裡也針對這種巷口違停反應交通大隊好多次,說明不需紅線就可以拖吊,不聽就是不聽...
所以不是法條有問題,是執法單位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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