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pid是一家全球第二大的快遞公司,為了替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並改良目前財務困境,
決定為每個主要客戶裝一個電腦,提供整套相關軟體,讓其與Rapid直接連線,縮短行政流程。
由於這種做法在業界還屬創舉,所以Rapid自己也摩拳擦掌,相當興奮,Rapid於是和電腦公司Scott簽了合約,由Scott負責整個project。
Scott是一家新公司,對於跨足這個行業也相當有興趣,因此一口答應。
誰知電腦裝好,卻發現兩家公司所簽的合約中,關於軟體費用沒有清楚規定,
Scott認為合約中只寫明電腦硬體費用,所以軟體應該另外付費,否則不為其設計軟體;
Rapid則一口咬定,當初Scott的業務曾口頭承諾,只要買電腦、舖設網路,其他一切軟體由Scott吸收,怎可出爾反爾?
所以Rapid去找Scott理論。
如果你是Rapid
你要如何制定談判策略???
這該是學校作業吧

我想的到的如下:
A計畫─動之以情
「每個新公司最需要的除了資金以外, 就是 reference account, Rapid 值得 Scott 投入更多的資源」
「Scott 在這行業是新手, 講起來 Rapid 還要當 Scott 寫的軟體的白老鼠, 委屈的其實是 Rapid 呢」
「Scott 的業務已口頭承諾, 反悔實在有違商業誠信」
不行的話─B計畫─說之以理
(因為電腦及網路均已安裝好了, Scott 公司較虧面)
給 Scott 兩條路走
1.大家撕破臉, 以現況結案付款, Rapid 軟體部份另行發包, 將來市場上難免會出現「Scott 軟體不符合 Rapid 需求的消息」
2.解除合約, Rapid 不付一毛錢, 電腦和網路自己拆回去, 「Rapid 成為 Scott 進入這行第一個最大的失敗的 reference account 」
再不行的話─C計畫─各退一步
硬體部份以現況結案,
軟體部份另行簽一份合約, 將總金額分攤於三年(至五年)付款, 一來軟體系統改的也差不多穩定了, 二來又可保障 Rapid 擁有保固(售後服務), Rapid 又可降低資金支出 (原文中是要改良誰的財務困境呀


到底該怎麼做?
看你的角色
是甲方還是乙方?
是決策者還是執行者?
是出資者還是經營者?
是自己的公司還是別人的公司?
是現實生活還是學校作業?
都會有不同的答案
以上答案, 參考
「澳客完全手冊」和我自己
因為scott開發軟體能力不明確之下, 是很難掌握時程和成功率的
或許rapid是看在新公司初得大case的心態之下, 成交價會比已穩健的公司低才簽約的
沒想到scott不知是故意還是當初也沒估算軟體費用, 才造成的窘況
而且開發軟體一定是有時程的
合約中沒載明, 而rapid公司內部稽核也出了問題, 這是一項重大缺失(嚴懲失職人員)
如果我是rapid, 我會內部重新估算硬體及週邊工程費用
硬體若非那種特殊規格或使用環境, 我傾向另外發包, 並且請求scott降價
如果內部估算的硬體費用和簽約成交價差距過大, 且scott不願意各退一步情形下
我會上法院申請仲裁(哪一條法就不知了 :p)
上法院一來是有機會, 再來可以讓scott知道, 如果要鬧大, scott的名譽掃地就別想在電腦界出頭
不論是否有機會拿到一點錢回來
談判 -> 成功 -> 雙贏
談判 -> 破裂 -> 法院 -> 敗訴 -> 損失律師費
談判 -> 破裂 -> 法院 -> 和解 -> 雙贏 -> 損失律師費
談判 -> 破裂 -> 法院 -> 成功(難啦)
PS. 我不是學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