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借貸
本票正確寫法?
需要蓋手印嗎?

因朋友借貸
本票正確寫法?
需要蓋手印嗎?
有簽名需要加蓋手印嗎?
因朋友借貸本票正確寫有人能告訴我正確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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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130條
本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
一、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二、一定之金額。
三、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四、無條件擔任支付。
五、發票地。
六、發票年、月、日。
七、付款地。
八、到期日。
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以上。

民法3條
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

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與
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簽名就夠了。
感謝01SAKUSI大大不辭辛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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