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們好,註冊到現在第一次發文,請原諒

我叔叔一直領有精神障礙手冊,而他有個離婚的老婆跟兩個女兒!

叔叔已在生前將房子過戶給我爸,我爸並給予叔叔兩百萬並口頭約定照顧生活起居跟料理後事

叔叔走後,我爸有叔叔一切保單,現在我有一個問題

第一:叔叔走了,他的兒女可能打官司將生前賣給我爸的房地產拿回來
第二:若真走到法律途徑,我們需要什麼合約書來保障我們權益?是否請他們簽放棄繼承?
第三:若叔叔兒女堅持叔叔生前因精神障礙、思考不周,過戶書不具備法律效益,我需要準備什麼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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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複雜的問題與其在這問..
不如google搜尋各縣市免費法律咨詢啊~
已過戶就拿不回來了,對方想搶,只能舉證。但,除非對方能證明你叔叔是無行為能力者,或是限制行為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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