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們好,註冊到現在第一次發文,請原諒我叔叔一直領有精神障礙手冊,而他有個離婚的老婆跟兩個女兒!叔叔已在生前將房子過戶給我爸,我爸並給予叔叔兩百萬並口頭約定照顧生活起居跟料理後事叔叔走後,我爸有叔叔一切保單,現在我有一個問題第一:叔叔走了,他的兒女可能打官司將生前賣給我爸的房地產拿回來第二:若真走到法律途徑,我們需要什麼合約書來保障我們權益?是否請他們簽放棄繼承?第三:若叔叔兒女堅持叔叔生前因精神障礙、思考不周,過戶書不具備法律效益,我需要準備什麼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