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趕快來求助
家中狀況有點複雜
手邊還有點錢
但現在的狀況很快就會坐吃山空
真的很想找條活路走
戶籍在新北市
女兒35歲 年收入40萬左右 未婚無子女
父已滿65歲=老人
持有中度肢障手冊(二十年前鑑定,目前狀況為四肢臠縮僵硬 無法行動言語)鼻胃管進食住機構中
母未滿65歲=有工作能力者 需加計收入
持有輕度失智(會吃大便)+輕度失語(完全無法發音)=中度殘障手冊
日前因細菌感染住院月餘(住院期間雙腿肌肉迅速萎縮 已無法伸直)
現只能使用鼻胃管進食臥床住機構中
經濟狀況
父親名下屋齡40年房屋一棟 房屋稅已免徵 地價稅去年繳700元
祖厝 1/N持份 10%地價稅 去年繳$1350
目前領有身障生活輔助,每月$4872
女兒有壽險100萬(年繳保費4萬多已繳13年) 利變型保險100萬
銀行存款約50萬
母親 無工作能力銀行存款10萬
目前領有身障生活輔助,每月$4872
仍加保工會勞健保中 保額38200
沒有車 也沒有任何貸款
因為目前父母二人皆需長住機構(基本月費每人28000 其他費用另計)
已向社福中心求助過 只花五分鐘瞭解到有房子便說他們沒有任何辦法協助
(包含轉介及急難救助申請)(問社工是否就死路一條 回:是)
也向一民間慈善團體求助 沒有探視也沒有提供其他辦法,直接說你們還有房子把房子拿去貸款或賣掉就有錢了
(房子賣掉或貸款最後真的就只能一起死了吧)
這一陣子在看有關申請住宿式托育養護補助&中低收入&醫療補助的辦法
發現還是至少要能申請到中低收入戶才能比現在多一點點的幫助
可到處去社福單位問不到
1957福利專線也講得很模糊
社會局更是只會叫你各科去詢問
到最後也問不出個所以然
里長=不理
社會課=叫你找里幹事
里幹事=聽說有房子沒辦法
(現在有房子是罪嗎?)
請問
1.若要申請各補助 和申不申報扶養有無關係?女兒要是不申報他們為扶養人是否較為有利?
2.母親是否先該退勞保領取勞保老人年金?和各項給付有無衝突
3.父親因在領身障生活輔助所以並無領取國民年金的老人年金,但也因此無法申請一般市民醫療輔助,若改領國民年金好嗎?
4.父母現在是無婚姻狀態 是否分開戶籍會好一點?
5.提供任何其他方法
看了很多申請辦法也看了很多問答
可是自己怎麼算都無法申辦
這樣下去真的是死路一條的狀況
求問有否一條活路讓人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