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無論是一個公司兩個部門還是兩間公司!!無所謂!!無論是公司還是部門,都不可能把最有價值或最能表現自己能力的技術/商品讓給對方。(需要關注!需要掌聲!需要賺錢!)再讓對方製成更有力的商品回賣給你!!這樣不就虧錢又失面子嗎?既無績效又要花錢!!這裡高手眾多可否請問如何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原因為何??如果你是這部門的主管或是公司的老闆怎麼會完全放任這種狀況,卻毫無作為呢??連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