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買了50L登山包,要出國用,因為廉航有規定行李箱大小重量,避免麻煩,就買登山包。
但是看到民航局在3/24公告修正「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當中「棍棒、工具及農具類」的「攝影(相)機腳架」的限制從以前的「管徑一公分以上、可伸縮且其收合後高度超過二十五公分以上者」規範,放寬到「管徑一公分以上、可伸縮且其收合後高度超過六十公分以上者」。
登山包裡面有鋁條板,不知道在海關能否通關?還是要拿掉放家裡才可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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