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薪水還不到2000元,不小心撞到年薪千萬的高階經理人讓他住院.一賠可能就是要百萬.對於一個月收入可能只有四萬多塊,年薪不到60萬,還要養家裡大小的平民百性,這一筆支出是否太大了一點?是否應該要有個賠償上限.比如國人現在平均薪水47000,是否訂個三個月或是五個月份的國人平均薪資為賠償金上限?大家理性討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