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高收入的就要同價賠款 是不是法律的矛盾

一天薪水還不到2000元,不小心撞到年薪千萬的高階經理人讓他住院.

一賠可能就是要百萬.對於一個月收入可能只有四萬多塊,年薪不到60萬,還要養家裡大小的平民百性,

這一筆支出是否太大了一點?

是否應該要有個賠償上限.比如國人現在平均薪水47000,是否訂個三個月或是五個月份的國人平均薪資為賠償金上限?















大家理性討論討論

ddonme wrote:
一天薪水還不到200...(恕刪)


有種東西叫保險
真的有這種法律,肯定會有誰看某某某不爽,
就開台破車去撞他的法拉利這類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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