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
翁是代罪羔羊
如果以G妹的目的是從政的角度來看
一切,就合理了😁😁
細節就不詳述了,各位自行推理
對比其他以身材為開始的女星
徐若萱靠著自己的努力,在唱歌及其他方面發光
郭書瑤靠著自己的努力,繼續在演藝事業轉型
她們都還是在自己的成名舞台上繼續努力
不會去想跨領域
但G呢?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文章關鍵字
阿諾都當州長
那隻雞的人格素質很適合加入民進黨

天天吃阿鈣 wrote:
那隻雞的人格素質很適(恕刪)


不是本來就是嗎
雞排妹事件效應!婦團籲影視娛樂圈:勿再以性騷擾藝人製造效果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近日在臉書發文揭露自己在主持尾牙時被性騷擾,後來被網友扒出涉嫌性騷擾的人為翁立友,事件持續發酵,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主持人曾國城也被爆過去對鄭家純「撞胸」,有類似遭遇的受害者亦開始出面指控曾遭其騷擾。今天(9日),由婦女新知基金會帶頭,聯合22個民間及婦女團體發表聲明,呼籲影視娛樂產業建立反性騷擾的行為規範與處理機制、立法院應修法使當事人得以保全證據及強化非典型就業之雇主責任。

目前共23個民間及婦女團體聯合發表3點聲明:

一、 影視娛樂產業不應再以性騷擾藝人製造娛樂效果,應建立產業自律機制、反性騷擾工作規範與申訴處理機制;
二、 應修法新增性騷擾事件當事人可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之規定,修法檢討非典型就業之雇主責任規範;
三、 媒體對於性騷擾事件之報導應與時俱進,勿傳播與強化性騷擾迷思,避免二度傷害。

針對第一點,聲明內容指出,影視娛樂產業工作人員多數屬非典型就業,難以透過課責雇主建立長期穩定的職場環境與制度,偏偏影視娛樂產業性騷擾事件時有所聞;以鄭家純的案件為例,此事本可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但因影視娛樂產業工作者通常無一定雇主,或採勞務外包方式,故難以《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目前法制下恐只能適用《性騷擾防治法》。


聲明呼籲,影視娛樂產業不該再將所謂「節目效果」或「舞台效果」,建立在性騷擾或貶損、物化藝人之上,「演藝圈應停止再採用損人尊嚴、不合時宜的表演娛樂大眾。」這種方式只會讓人覺得噁心。

基金會建議, 台灣影視娛樂產業應參考國外案例,建立業界自律機制、反性騷擾的工作規範與申訴處理機制,創造友善職場環境。

如因Metoo運動而生的「到此為止」運動(Times Up)為改善業界狀況,發布工作規則(The TIME’S UP Guide to Working in Entertainment),說明從業人員在面試、拍攝親密裸露鏡頭時的權利及申訴管道。
靠政治來洗白的最快
放心,G妹絕對都是為了以後的路來鋪
規工閒仙仙 wrote:
靠政治來洗白的最快(恕刪)


不用靠政治來洗白,而最主要是在政治圈能得到大家支持
就上之前選議員,現在這些沒能力挺來豬的都要被罷免
天天吃阿鈣 wrote:
那隻雞的人格素質很適(恕刪)


他本來就是挺民進黨的
這個新聞真的很無聊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