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去警局備案控告一個網路騙子,警官做完筆錄送交地方法院..這裡應該是屬於告訴人的地方法院吧?
還是會變成被告人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呢?
以上謝謝
MaverickRay wrote:
假設我去警局備案控告一個網路騙子,警官做完筆錄送交地方法院..這裡應該是屬於告訴人的地方法院吧?
還是會變成被告人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呢?
以上謝謝
詐欺公訴罪,警局做筆錄會要求你提供證據,並問你要不要告
你如果要告的話,就會進入司法程序,以原就被,在對方居住地開庭
接下來一連串調解、辯論庭...他住哪你就去哪開
通常對方既然敢做,保證是全程賴到底,就算你拿到和解書、判決書...債權憑證
到最後恐怕還是你自己要去申請強制執行,還要自己去國稅局花錢查對方財產
到時可能他名下也沒有財產,反倒是你又花了一堆時間跟金錢
政府在這方面真的相當被動,民眾也在這區塊法律下相當保障底線相當低
我認為應該要立法強迫詐欺犯去做高於最低月薪的工作並在政府有紀錄,好進行強制執行
潛出水面 wrote:
詐欺公訴罪,警局做筆(恕刪)
恩很麻煩呢..所以這個死騙子利用了大眾怕麻煩的心態遊走法律邊緣..
前幾天跟我瞎扯她因手機故障所以好多日沒用平台的APP
所以不知道我的留言..
然後要我給她退款帳戶她要匯還款項..
我OS就是我聽她在放屁..
我每天見這渣都上線,且我留言的地方裡有個東西叫做"已讀取"
而且還把我跟其他應該也是被騙的買家,其中成交的商品資料給弄隱藏..
同時間還三天兩頭的放新物件..幹..媽的是自己騙太多連謊都不會扯就對了
死騙子睜眼說瞎話..
我想給這不要臉的一個台階下..胡扯我當沒看到..
就給帳戶..跟她說,妳匯完再通知我退件處,我把物件郵寄退還
然後死騙子已讀後就搞消失不上線4天...XX娘咧..
騙子的手機壞掉,壞在選定的時間嗎?壞在她交待後事就故障了嗎?
下回這騙子又上線是不是要扯她出車禍被狗咬啊..
沒關係,反正這死騙子的人頭照我早已截下,因為她的所做所為,我很確認那個騙子的頭照就是真人無誤.
還有扯手機故障的時間,不好意思,我每日她上線我都有截圖..想騙誰啊..
再講難聽點,我也沒在用手機...手機壞掉有誠意就自己找方法
可以在那傳照賣衣服賣首飾..瞎扯鬼玩意
錢不退我過幾日就給妳公布..大不了妳來告我..換妳來台北多日遊
她X的..就沒看過這麼垃圾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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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騙子,不要以為妳搞消失,就可以拖時間遊走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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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生糾紛時的因應之道:
(一)、瞭解法律規定,維護自身權益:消保法已考量網路購物之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得足夠之資訊,或無充足之時間加以選擇,故訂有商品交付7天內無條件解約退貨之機制。消費者如向經常以網路銷售營利的賣家(企業經營者)購買商品,即有消保法之適用,不論產品瑕疵或廣告不實,消費者均可依據消保法第19條,在收受商品之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的方式,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如超過7日,而確有瑕疵之商品,消費者則仍可根據民法有關物之瑕疵擔保相關規定,主張權益。
(二)、善用消費申訴管道:如遇網拍專業賣家對消費糾紛不作適當處理,消費者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提出線上申訴,或在上班時間撥打1950,各地消保官及消費者服務中心將積極給予協助。
(三)、透過「165」查證,並「報警」終止歹徒犯行:目前網路詐騙手法是「千騙、萬騙,不離ATM!」請務必注意,各大購物網站,或是網路賣家不會主動要求購買者更改結帳方式或提供個人資料,更不會要求您去操作ATM,若接到類似電話,可直接撥打165反詐欺專線查證,如發現遭詐騙應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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